專技教師聘用標準遭濫用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今天(6/16)表示,部分大專校院專技人員及專技教師,顯現「高人數、無專長」的缺失,認為教育部縱放學校自由認定,衍生專長與授課未符,名不副實,昨通過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昨通過委員賴鼎銘、王美玉、葉宜津提案,就「大專校院專技人員及專技教師之制度現況及法制化」的相關怠失情形,糾正教育部,並促請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近5年專技教師整體增幅約7.40%,其中私校增幅更達8.51%,且部分數量偏高的學校確有師資專長與授課課程未符情形,甚且「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公開資訊不足,類等人員聘用是否符合法定目的存有爭議,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監委表示,教育部逐年放寬法令,卻怠於監督,直至監察院調查,方查核提供部分違失現況,顯示該部長期輕忽掌握,且查核機制闕如、資訊揭露不足,行事推諉顯失管理嚴謹度與透明度,未督導公開必要資訊,均不利高教師資發展結構與教學品質,核有重大怠失。

監委調查發現,教育部縱放學校自由認定專技人員及專技教師,近2年除專技教師之年資採計違失外,甚至某科大的資格審查意見僅有「很好」兩字,顯見部分學校專技教師聘用審核標準有失明確,徒增濫用空間。

監委表示,部分大專校院專技人員及專技教師的待遇,出現「低薪給,省成本」現象,專技教師應比照教師的待遇,兼任則按同級教師兼課鐘點費支給標準給與,10校支給此類教師的薪資與公立學校相比,已低於8成以下,甚有5所私校未達公立學校支給數額的6成,恐不利我國學術研究正向發展。

監委進一步指出,惟查上述學校多屬財務不佳,或查有教學品質查核異常狀況者,凸顯部分學校恐有透過進用專技教師,藉學術研究費打折或減授鐘點費等手段而降低辦學成本等現象,實非所宜。

監委指出,110學年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主管未符聘任資格且迄未改善者,計有15校共30學術單位,至111學年仍有16校共27學術單位,顯示教育部整體督導成效未彰,亟待積極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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