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 反駁李艷秋對特赦前總統阿扁的10點質疑

對於傳言蔡總統準備特赦前總統阿扁,前華視主播李艷秋提出以下10點質疑: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515/2738950.htm
1. 阿扁是政治犯還是貪污犯?
筆者:當然是政治犯,歷來國民黨對待異議人士都是如此,如台大哲學系與美麗島事件。
2. 特赦前提是認罪,阿扁有認罪嗎?
筆者:既然是國民黨政治迫害,為何阿扁要認罪?
3. 不認罪又特赦他,所以蔡英文認為扁案是冤獄?
筆者:既然無罪,司法又繼續迫害阿扁,污衊他犯罪,只有總統能給予特赦以對抗惡法。
4. 總統特赦一名司法定讞、卻不認罪的貪污犯,是想告訴國人什麼台灣價值?
筆者:既然阿扁是被國民黨政治迫害,司法能定他什麼罪?試問,請自動減薪一半的總統會自甘墮落收人家的賄賂嗎?歷屆我國總統誰比阿扁清廉?
5. 如果扁案是冤獄,要不要拿納稅錢做冤獄賠償?判阿扁20年刑期的司法官,要不要出來下跪道歉,承認羅織栽贓阿扁?
筆者:當然要國家賠償,蔡姓法官也要出來道歉,否則同樣被以貪污罪起訴的扁與馬兩人,為何判決卻截然不同?
6. 原先定讞的案件應否重審,將阿扁受冤真相公諸於世?
筆者:有哪一案件定讞?國務機要費不是已除罪了嗎?畢竟阿扁從未承認貪污,為何要強迫阿扁認罪?他太太匯款國外是他太太的事,與阿扁何干?
7. 扁案已被查扣貪污款11億,但是總統掛保證,阿扁不是貪污犯,要將11億返還扁家嗎?
筆者:誰能說11億是貪污?阿扁從事律師與公職多年,還有政治獻金與選票補助款,會沒有這些錢嗎?是否也能公開國民黨高官們的家產以比較之?
8. 阿扁已經第38次延長保外就醫,開直播、辦簽書會、選舉站台、接受專訪,牢中受刑人剩最後一口氣都不一定能保外,蔡英文要不要解釋一下台灣司法的標準?
筆者:同樣被以貪污罪名起訴的馬某,為何最後無罪,李艷秋是否能解釋司法的標準?兩蔣亂殺人與政治迫害他人,又曾受到審判嗎?誰比較可惡?
9. 看到貪污洗錢犯在外指點江山,司法從不敢『依法』押他回監,現在總統特赦,更把司法踩在腳下,小老百姓還能指望司法是青天?這就是蔡總統所說的『彌平社會分裂』?
筆者:那麼馬英九呢?他很清廉嗎?為何卸任後什麼話都能說,還能到國外四處趴趴走?為何司法只對他網開一面?
10. 阿扁尚有侵佔1.7萬件機密文件案、陳敏薰一千萬買官案、二次金改收3億及洗錢案(二審被判18年)、教唆馬永成等做偽證案,都因他『病重』保外而停審,這些案子一併特赦了嗎?還審不審?審了有罪關不關?
筆者:那麼富邦併購北銀案呢?馬是否圖利他人?這個案子有查清楚嗎?還有市長特別費呢?為何可以匯給太太?陳敏薰說她給的是政治獻金,為何硬說她是賄絡買官做?
李艷秋說:「主政八年,蔡英文執政可能由這12個字作總結:貪污犯不必關,死刑犯不必死。」
阿扁被關了六年,沒看到嗎?妳是否希望司法將他關到死?兩蔣迫害人權,有被關過一天嗎?老蔣一生屠殺兩岸許多無辜人士,有被判死刑嗎?如1927年清黨、1949年重慶白公館,還有228事件與白色恐怖。
兩蔣亂殺人與迫害人權,其罪行會比阿扁輕嗎?為何沒被審判,至今還被當偉人供奉?在慈湖與中正廟每天都有衛兵操槍表演與守衛,是否荒繆?與阿扁比較,公平與正義何在?
老蔣又很清廉嗎?當年老蔣夫婦接受東陵大盜孫殿英的賄賂,如乾隆的九龍寶劍與慈禧太后的夜明珠等,價值連城。在中國與台灣到處有他的行館別墅,這樣的人算清廉嗎?
戒嚴時,國府對異議人士常用“叛亂罪”對付人家;解嚴後,無叛亂罪可加,只好用貪污罪對付異議人士,尤其是將他們政權“推翻的阿扁,更是恨之入骨,所以刻意說他全家貪污。
國民黨忘了自己才是貪污祖師爺,否則哪來那麼多黨產與家產?此外國民黨還有別人所沒有的屠殺無辜與迫害人權的黑暗紀錄,那才更可怕不是嗎?
國民黨也忘了與老蔣有親戚關係的孔宋家族,因為他們的貪腐,引發中國人的憤慨,最後灰溜溜全逃難到台灣與國外,他們有誰被司法起訴與審判?
總之,李某在批評他人之前,請先檢討自己人,否則只是貽笑大方而已,因為他黨只是小缺點,國民黨則是天大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