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台灣沒有光復、只有軍事佔領─台灣光復節是錯誤的歷史認知

一、1895年4月17日大清皇帝因甲午戰爭戰敗,依據馬關條約,將台灣與澎湖完整主權,永遠割讓給日本。

二、1945年9月2日蔣介石大元帥,秉承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的第一號軍令,於1945年10月25日接受在台日軍投降,台灣隨即被軍事佔領、二二八大屠殺、戒嚴、白色恐怖,而不是台灣光復。國際法言明軍事佔領不構成領土主權自動轉移,必須要等到和平條約的明文授權。日本至今並無任何條約,授權將台灣主權轉移給中國。

三、1950年8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周恩來,向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提出,美國武力侵略台灣的指控。控告美國干涉中國內政,侵犯中國主權,要求美國陸海空撤出台灣。經過三個多月的爭辯,最後於當年11月30日由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530次會議,與會各國代表投票,以九比一裁決,駁回中國的指控。台澎主權不屬中國。

四、1951年9月8日在舊金山歌劇院簽署的和平條約,日本聲明放棄對台澎的治權、產權和債權,同時任命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並沒有將台澎領土主權授予任何人。

五、舊金山和平條約第十條,日本聲明放棄在中國所享有的一切權益,回溯到1901年的辛丑條約,並未涉及1895年的馬關條約,中國早已將台澎完整主權,永遠割讓給日本。

六、1952年8月5日生效中華民國與日本簽署的台北條約,旨在正式結束中日二戰的軍事衝突,無涉台澎主權轉移。

七、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取代中華民國,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隻字未提台澎歸屬。

八、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不再承認中華民國,只承認在台灣的治理當局。今日中華民國究竟是,代表2350萬台灣人、還是14億中國人?台灣願意嗎?中國人同意嗎?國際社會接受嗎?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也拿不出任何有效條約授權來證明,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只涉及一中原則、美國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完全不同於一中政策、因為台灣根本不屬於中國。

十、中華民國根本無權、也無法,重返聯合國或與美復交,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代表中國,但不代表台灣。

台澎主權根本不屬於中國!

台灣必須以新而自主的國家才能參與國際!

TAIWAN IS TAIWAN NOT ANY PART OF CHINA!


圖/擷自總統府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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