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必要——為了更和諧與更團結的台灣 (上)
「國家語言發展法」(簡稱:國語法)於2019年1月9日公佈。立法院於本會期首度試行通譯服務。立委陳柏惟依法申請台語的同步口譯,沒想到國防部長邱國正三度以語言就是交通的工具,大家共用同一種工具,溝通會比較方便……云云。邱試圖說服陳放棄台語質詢,說大家都懂的話才有效率。陳指責邱要反過來「教育」他,實在有夠「鴨霸」!結果「喜劇變悲劇」,雙方都動了氣。如果兩人都是為了國家好,問題到底出在那呢?
我們先看一下,國語法第3、4條,了解一下立法重點。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主要用意是讓原住民各族(包含平埔族群)的族語、客語和台語(閩南語)這些曾經遭受國家力量壓制而瀕臨危險的語言,以及長期受到公眾忽略的手語,獲得和華語(北京話)一樣平等發展的機會,才能在這片土地上自由的生長。這是陳堅持要在各種場合說台語的原因。因為母語如果只能在私領域使用,而不能在公領域進行的話,那麼母語的消亡,就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了。
其次,語言不只是交通的工具,也是文化的載體、民族的靈魂、情感的橋樑和認同的所在。如果「語言只是一種溝通工具」,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廢除中文和華語,大家都用英語文溝通,讓台灣更國際化、更有競爭力,不是很好嗎?如果大家認為不應該廢除華語文,那麼台灣其它的國家語言(簡稱:國語)就應該讓它消失嗎?當然不行!這就是立法院為何要制定國語法的原因。
語言平權的倡議、國語法的前世今生
再說,今日華語在台灣的普及化和普遍化的情形,並不是一個合理程序的自然現象。它是犧牲台灣一整個日語世代的知識份子(包括原住民)的權益換來的,如果他們不能在蔣政權來台的時候,順利的將日語文切換成華語文,那麼他們的所學和專長無所用之地,幾乎就註定了一生要抑鬱而終。還有,家人常會吩咐孩子跟長輩說話,要說母語才有禮貌。結果;小孩一到學校去,母語就變成了方言(地方語言)。
孩子說方言,老師要罰錢、打手心、罰跑操場,甚至要學生「掛狗牌」到教室後面罰站。至於母語的流行歌曲、傳統戲曲和廣播、電視、電影的文化限制和政策打壓,恐怕是罄竹難書了,不是這篇文章所能詳述。這些文化創傷是多少台灣人成長過程中的親身經歷和悲傷記憶?它們所帶來的影響和傷害到現在還沒有完全的過去,難道無須作調整嗎?
可惜國語法公佈至今,已經超過兩年半。如果從2000年扁政府上台算起,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簡稱:國語會)決議將原住民語、客語、台語和華語並列為多元化的複數國語,那麼政府推動語言平權和轉型正義的時間己經超過二十年。2013年教育部因應政治情勢的改變,將國語會的業務縮編且併入,終身教育司第四科「閱讀及語文教育科」辦理。此舉形同弱化其組織和功能,可視為台灣民主的反挫和自由的倒退;但也,埋下日後「語言平權法制化」倡議的伏筆。
華語至上的觀念就是一種文化霸權
國語的定義和推廣;雖然,歷經如此巨大的改變和曲折。但是,大部份的人包括媒體記者在內,還是習慣把華語當成國語的代名詞或唯一的國語,而不認為原住民語、客語和台語也是法定的國語或國語的一種。這種「華語至上」的觀念,其實就是一種隱而未顯的「文化霸權」,經年累月地深入各個階層和領域,讓人無法察覺它的存在,並接受它不合理的影響和控制。
否則,為什麼老是劣勢者在學習優勢者的語言,而不是優勢者在學習弱勢者的語言?優勢者豈不是擁有更多的資源和時間可以學習語言嗎?為什麼最弱勢的原住民反而是學習最多台灣本土語言的人呢?難道他們天生就是語言天才?而其他人天生就比較笨嗎?當大家想要共用一種語言的時候,為何總是華語出線?而其它國語+s就沒有平等使用的機會呢?這樣不公平的情況,是不是應該翻轉一下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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