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幸福國家下公民社會的貧困─ 以國會監督與華人民主事業為例

圖/擷自華人民主書院網站
圖/擷自華人民主書院網站

文/曾建元(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臺灣人的施與受

今年3月,聯合國公布《2023世界幸福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 2023),我國名列全球第27,亞洲國家第4,在亞洲僅次於以色列、新加坡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臺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絲毫無法影響聯合國的內部作業,所以這一份調查的客觀性毫無疑問,臺灣人可以欣然接受,不必懷疑是民主進步黨政府製造的假訊息。

幸福國家評比主要根據《蓋洛普全球民意調查》(Gallup World Poll)的結果,而以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預期健康壽命、人生抉擇自由度、社會支持、慷慨度(generosity)、貪腐程度等做為評比指標。其中的慷慨度,問的題目是:「你是否曾在上個月捐贈給慈善機構?」 英國慈善捐助基金會(Charities Aid Foundation)同樣根據《蓋洛普全球民意調查》的統計做成的《世界慈善捐助指標》(World Giving Index),在最新公布的2022年全球排名,臺灣在慈善捐助中名列第41,和臺灣的幸福排名名次27相比,臺灣人的施(捐助)與受(幸福)顯然還不成比例,捐助行為還有增加的空間。

臺灣人價值議題公益捐獻意識有待提升

由公益責信協會執行長余孟勤主持的《公益觀察2022──韌性與復歸:臺灣企業暨民眾捐款調查報告》顯示,依據財政部統計數據可推知,近年臺灣整體營利事業每年直接捐出的捐款金額約為新臺幣250-255億元,有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或企業永續報告書的258家上市上櫃與興櫃大型企業,每年則約有69億元總和的捐款。該研究針對大型企業的捐助行為發現,服務業因必須接觸一般消費巿場,與地區或大眾建立關係或品牌形象的需求較高,所以捐款佔淨利的比率最高,換言之,服務業有將捐款視為投資或經營成本的現象;金融業的營業規模較大,社會信任需求相當高,也最早被政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制要求負起社會責任,所以捐獻金額最大,但金融業也最重視捐款的責信(accountability);傳統產業有長期人脈和社區關係經營的需求,捐款穩定;反倒是支撐臺灣經濟主力的科技業公益捐款佔淨利的比率並不高,原因可能在於科技業主要是企業對企業的業務型態,和在地社區互動不多,所以是否捐款,端看企業主本身的單純意願而定,與利害計算無關,但則呈現出其價值觀。

在民眾個人捐款部分,我們可以參考余孟勤主持的另一份研究報告《公益觀察2023──交織的暗影:臺灣民眾捐款調查》,該研究發現,臺灣民眾2021年總額約為1097億元,納稅人中有捐款者的比例為44%,2022年武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重,捐款總額驟降為716億元,但捐款比例上升為51%,顯示疫情導致家戶資金運用緊張,但還有人富有同理心,新進投入公益捐款行列。2021年捐款者平均每人全年捐款約12000元,2022年降為7125元,35%主要的捐款來自月薪4到6萬的中產階級,穩定的捐款者則一向是60歲以上的長者,風險意識高的中高收入青壯年則有退捐的情形。臺灣人的捐款動機,以回饋社會和累積功德福報最大,捐款內容以慈善為主,特別是兒童照顧,針對特定社會議題的捐款不到15%。捐款形式過半為現金捐款,線上捐款是未來值得開發的途徑。而必須提醒的是,公益責信協會調查的民眾公益捐款內容,是不包括政治獻金和宗教捐獻的,而我們都知道,臺灣人捐款政治獻金和宗教通常是不要收據的,前者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捐給個人的,只限於選舉前後期間,不含平日,捐款者的平日捐款通常是不留下捐款紀錄的,為的是怕日後有政治或法律風險;而捐給神明、神職人員或是宮廟、教會的,一般人都認為在天界已有一本帳,人在做,天在看,不會在乎在人間還是否需要捐款證明。

公私協力國家治理

我們由前述研究中可推知,無論是企業或民眾個人捐款,發乎惻隱之心的慈善捐款或是祈求福報的宗教捐款或具有政治投資性質的政治獻金,都是臺灣最常見的捐款類型,而針對特定價值議題的捐款比例則相當低,這就導致臺灣的倡議型公民團體在財務上不易從社會募款中得到挹注,捐款者與倡議型組織間的關係就更顯得彌足珍貴,而如果倡議型組織的倡議主題與國際民間社會同步,原本就在國際社會倍受孤立的臺灣,就有可能在國際民間社會的參與中找到突破口,甚至在特定議題上成為領導者,因為臺灣人最缺乏的是機會,而不是能力和見解。倘若因為前沿性的議題一時在臺灣社會找不到認同者,而使臺灣在人類文明進程和國際社會中缺席,那將是臺灣人民非常大的損失,這是由於臺灣的獨特價值更需要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對比中獲得呈現,蓋臺灣整體的世界品牌價值,就是在進步觀念與技術和國家形象連結的不斷強化中獲致的,由此才為臺灣產品在全球市場的競爭與銷售中帶來超額的利潤,所以政府部門對倡議型組織的補助,也應當被視為公共外交政策的實現與支出,是公私協力治理觀念在政策倡議與行銷中的應用。

鍛鍊民主韌性,培養民主抗體

但公民社會更大的價值,還在於它的存在,才是各該國家是否擁有健全的多元民主體質的明證。民主國家的社會基礎在於社會自治,由人民自發與志願組成的各種社會組織從事公共事務服務,擁有這樣獨立自主的公民,國家主權才能為國民實際掌握,人民以直接或間接權力監督制衡政府,社會運轉不會被國家權力所宰制。

民主臺灣的存在是所謂中國文化與憲政民主無法相容的最佳反證,因而無時無刻不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嫉恨與威脅、滲透與利誘,活躍和積極進取懷抱淑世價值的公民社會成員,展現的是民主的韌性,是人民抵抗國家暴力的陣地,而具備公民意識、主動投身社會自治或是以捐獻支持社會團體從事公共治理的人們,不依附於國家權力,相信人的良心、智慧與勇氣,就是保衛臺灣民主最強的抗體。

怎樣讓臺灣的民主抗體強壯臺灣的民主體質,就需要將臺灣的公民個人行動導向集體的價值目標,而其中介者就是公民團體,有遠見的國家領導者,就該要思考如何協助公民社會發展,並為公民社會與國家的協作建立機制。

企業社會責任的導流

《公司法》第1條第2項規定:「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企業如何善盡社會責任,聯合國2015年公布了《2030年永續發展議程》(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確定了旨在解決全球性環境、經濟、社會問題的17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2016年全面推動永續發展議程的在地化,我國金管會於2020年發佈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即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就企業如何在經濟、社會與環境三大面向的相關作為自行規劃並寫入向公眾提出的永續報告書制定規範,在未如金融業受強制要求提出永續報告書的產業界,具有社會責任的企業也可以主動投入永續發展事業,建立企業的公益品牌形象。

但企業畢竟以營利為主業,不可能在社會公民志業的經營上本末倒置、不務正業,何況非營利組織的經營也是專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未必有剩餘人力可以分撥處理社會公益事務,所以,與志同道合的公民團體合作或是提供資助,對於企業而言,是最合乎經濟又可兼顧公益的做法,

認識公督盟和華民

圖/擷自公督盟網站
圖/擷自公督盟網站

圖/擷自公督盟網站

我現任理事長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和華人民主書院協會,都是臺灣公民社會中極富國際聲望的組織。公督盟從事國會監督和國會議員評鑑,並由此發展出行政、立法、司法、新聞之外公民社會第五權的觀念,針對臺灣國會運作情形研發出的評鑑指標與方法,確實引導著我國立法委員普遍的問政風格由兼職而專職而專業化,也同時促使立法院因資訊開放而成為政策創新的引擎和民主審議的重要平臺,國民主權在國會政治中乃得以落實。公督盟的成就因臺灣民主發展而引起國際矚目,繼今年3月成功主辦2023國會開放與監督論壇以及於會後發布共同宣言後,公督盟於6月再與日本萬年野黨簽訂協議與發佈共同宣言,發起成立亞洲國會監督網絡,向印度太平洋地區民主國家推廣國會監督,建立臺灣在國際民間社會的民主共同防衛機制。公督盟也以國會監督經驗,進一步向下扎根,在全國各縣市議會推廣地方議會監督,深化臺灣基層民主與地方自治。

華人民主書院協會,成立宗旨為立足於普世價值和臺灣經驗,聯結全球華人社會與關懷中國問題社群,共同推動與促進中國民主化、人權發展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壓迫的各個民族的自由解放,而期待透過憲政主義在中國的建立,解除民主臺灣的外部危機,締造兩岸永久和平與幸福。華民在臺灣以每年舉辦六四紀念活動、國際中國律師節、中國主題巡迴講座以及每逢大選舉辦國際觀選團而著稱,此外在協助政府關懷中華人民共和國壓迫各族難民、提供中國大陸政策諮詢、參與國際關懷中國民主化倡議、建構全球華人公民社會、以及中國民主運動人才的培力上也發揮著不可或缺的功能,但華民也因為與香港華人民書院有限公司的歷史淵源,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度關切,而使得許多顧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商關係的臺灣企業或個人對於捐款支持瞻前顧後、裹足不前,華民人力與財務也因此倍感緊張。

公督盟和華民都是根植於臺灣土壤的國際知名倡議型組織,其宗旨皆與永續發展目標第16項與第17項相應,第16項為「促進和平多元的社會,確保司法平等,建立具公信力且廣納民意的體系」,第17項為「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協力促進永續願景」,前者與臺灣憲政民主的深化有關,也是公督盟的國會監督以及華民對於臺灣主權和民主守護的任務;後者與國際合作有關,公督盟的國際結盟和制度輸出,以及華民對於國際人道主義干涉中國人權問題以及共管中國民主進程的倡議,無不戮力於此。

在相當一段時期,幸虧有歐美大型倡議型組織的財務支撐,才能夠茁壯成長,近年因臺灣民主表現耀眼、武漢病毒疫情以及財務問題導致人事更迭等因素,國際組織認為臺灣社會有能力為公督盟和華民的正常營運提供穩定的支持,而因此中斷捐助,使公督盟和華民的經營在臺灣的特殊公益捐獻文化中,都面臨了難以對外國人道的重大危機。公督盟的問題主要為財務收支平衡,華民的燃眉之急則是當下周轉現金準備不足,承辦之政府委託或補助之國內外活動因經費事後核銷撥給而出現嚴重財務壓力,更可能因財務問題而妨礙不遠將來的業務發展,我為此而對手上兩個組織的存續,時刻感到憂心如焚、一籌莫展。

搶救臺灣公民社會資產

公督盟和華民是臺灣寶貴的社會資產,我誠摯地提出幾點呼籲,請求臺灣社會各界給予支持:
一、對於價值議題的倡議性組織提供公益捐獻,可以具體實現人生在世的幸福,為臺灣社會與人類創造眼前可見更美好的明天,其意義不下於追求來世福報與保祐庇蔭後人的宗教捐獻;
二、臺灣的公益捐款可以抵繳所得稅或其他財產稅,企業或個人可以此調節財務配置,不會因此而增加財務負擔。透過公益信託制度進行高額公益捐獻,更可將個人或企業理想藉由指定特定用途加以實現,既可節稅、也可實現公益、更有助於維持企業或個人社會聲望;
三、國人應認識並重視企業經營應兼顧社會責任的國際潮流,企業投入或支持公益的最佳途徑,就是選定可信任的社會團體進行長期的公益事業合作,特別是提供穩定的財務支持與協助人才的培力;
四、政府也應認識社會企業或企業分攤社會責任,是我國公共治理的生力軍,對於具有特殊價值與貢獻的社會團體,在財政支持上,在既有的業務費補助科目外,應有一如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的作法,開放人事費的補助,這才能真正協助公民團體和臺灣公民社會找到人才願意投入特殊社會公益事業。

公督盟和華民目前都面臨了重大的財務危機,這一問題的解決,已遠超過我的能力所及者,所以最後容我再次拜託十方社會賢達,公督盟和華民涓滴不棄,期待您的義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