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 【影音】走過驚濤駭浪的年代—陳永興七十省思(32)

完成階段性任務 65歲想退休

我在聖母醫院從開始募款到老人大樓興建完成,當時預算是六億,本來要用五年時間來完成,但後來用三年的時間就完成募款,醫院興建則用五年時間才全部完成。後來,陸續還是有人捐款,所以到我退休離開醫院時,大概共募了將近八億的經費。我在聖母醫院六年時間,第一年就讓醫院無虧損,接著募款與蓋老人醫療大樓花了五年。我認為對聖母醫院已有貢獻,院長一個任期三年,兩個任期共六年,第二任期滿我也剛好年滿65歲,便決定要退休,雖然許多同仁說教會醫院並非公家機關,並沒有強制退休的規定,但我還是希望人生有新的挑戰。

第一,我覺得階段性任務已完成,六年院長任期已讓聖母醫院轉虧為盈,且募款也超過而有餘,對後續者而言,應該很好做。

第二,我發現天主教的醫院在有些地方還是太保守,相較台灣教會醫院如馬偕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新樓醫院等這些長老教會醫院,都發展很快、規模也較大。如馬偕、彰基都是兩三千床甚至四千床,而且一直擴充分院。反觀天主教醫院,全台灣沒有一家天主教院是醫學中心,規模最大的是新店耕莘醫院,但也只是區域醫院而已。

以台灣今日的醫療生態來看,若不是醫學中心,根本就無住院醫師,台灣醫療制度是說醫學院畢業生一定是在醫學中心擔任住院醫師。台灣有十二所醫學院,但醫學中心已有二十三間。每年醫學院的畢業生數量,光醫學中心就已不夠分配,不可能分到第二級區域醫院或第三級地區醫院。而且,當前醫學院大部分都有自己的附設醫院,而附設醫院攏是醫學中心,所以畢業生通常會進入學校附設的醫院擔任住院醫師,接著就升做主治醫師,所以醫學中心不必擔心醫師來源,但區域或地區醫院永遠很難招攬醫師。我一直認為天主教醫院沒有想要發展成醫學中心的雄心抱負,讓醫院的發展頗受限制。

天主教會面臨的困境與挑戰

第三,天主教醫院沒有登記為醫療法人,這點很可惜。因為按目前醫療法,全台灣的醫院都要變成醫療法人向衛福部登記,由衛福部管理,醫療法人要向衛福部每年申報財務,任何收支都要透明化。為何天主教醫院沒去登記為醫療法人?因為天主教醫院的所有財產都屬於羅馬教廷。

聖母醫院非醫療法人,而是宗教法人,屬於天主教靈醫會。台灣至今〈宗教法〉並未通過,在立法院,每年要審〈宗教法〉,宗教團體攏會反對,政府也不敢處理,因為宗教法人還不是指天主教、基督教,所有宮廟都包含在內。很多廟宇如北港、大甲媽祖廟每年收入與支出,這些寺廟善男信女捐款多少都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敢過問,政府不敢管宗教團體,因為沒有宗教法,他們無「法」可管。

我在擔任院長期間,一直建議聖母醫院董事會要登記為醫療法人,因為不只基督教會醫院,連慈濟醫院都已登記為醫療法人。這件事在我離開聖母醫院後,董事會終於完成了醫療法人的登記手續。

第四,我募得那麼多錢,原本希望是用在聖母醫院的發展和員工待遇福利的改善,但天主教會若有其他用途,我也不能干涉。我發現,台灣的靈醫會每年都還拿錢去中國雲南,他們想繼續在雲南照顧痲瘋病人。或許是因為當初他們就是想去中國照顧痲瘋病人,但卻被中國共產黨趕出來,如今他們還是想再回去中國傳教、照顧痲瘋病人。站在醫師立場,我可以接受他們是去照顧痲瘋病人,這是人道救援。

但我們的神父去雲南以後,回來跟我說在雲南山上很可憐,當地沒水、沒電、沒路,所以他們想拿我募來的錢去雲南山上幫他們鋪路、接電、接水。關於這點我不太贊成,我覺得這應該是中國政府的責任,共產黨並非沒有錢,他們推動「一帶一路」到處撒錢,而且還製造許多飛彈對準台灣,派航空母艦繞台威脅,他們有很多錢,結果卻不照顧偏遠地區的痲瘋病人,神父去照顧痲瘋病人,這已是很人道,若還幫中國鋪路,接水電,就很不合理了。

我認為台灣現在面臨一個困境就是教廷還一直想和中國建交,想去中國傳教,但他們卻從不認為中國共產黨根本就是沒有宗教信仰的國家,反而是在迫害宗教的國家,不僅對天主教,對西藏的佛教也迫害,對新疆的回教也是不斷迫害,很明顯,中國共產黨是一個完全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天主教為何還一廂情願想和中國建交?這應該是牽涉到他們整個教廷的政策,不知道他們是太天真,還是他們有幻想認為這是神的旨意,希望他們再回去雲南服務。教會歷史也是受到很多迫害,但還是繼續傳教,或許他們有其他想法,我也不可能改變他們的想法。

所以,我認為在聖母醫院服務六年已經足夠了,想照顧老人的目標也已達到。我自問65歲以後還可以替台灣做甚麼事情?就是想到要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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