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政黨政治─民主與獨裁的分野——政黨政治與選舉之研究(中)

二、政黨政治的運作原則
(一)政黨政治須服從多數決議
民主政治即為民意政治,就是國家行政乃依人民的意思而為之,政治的目的,在為人民謀福利,這是古今中外的政治學者一致的主張。(註1)
(二)政黨政治須以責任政治為依歸
政黨政治,尤其是兩黨制下的政黨政治,其最大的特色即在由政黨組織政黨政府,進而由政黨政府向人民負責,以順應民意,執行法律命令。所謂責任政治,就是政府的行政若有違反民意或牴觸法律之時,須負起責任。
(三)政黨政治須以法治為規範
法治可以是一種社會的風氣,也可以是一種政治制度。(註2)在一個民主國家中,憲法、法律,以及命令,排列為一定的位階,命令不得違背法律,法律不得違背憲法,而在一個獨裁的國家中,它的次序剛好是顛倒過來的,命令可以改變法律,法律又可以改變憲法。政黨政治的運作,亦須具有法治的觀念與守法的精神,才能實現政黨所追求自由平等,提高民主生活的目標。
(四)政黨政治須以服務為宗旨
實行政黨政治的民主國家,任何執政黨希望繼續執政,就必須以最大的服務熱誠來保持民眾對該黨的信任。任何在野黨更是希望竭盡方法及手段來為民服務,以取得民眾的好感與同情,以期能在下屆選舉中,獲得多數的擁護而取得執政的機會。
(五)政黨政治須以互相容忍為精神
民主政黨領導民主政治的實行,容忍的精神及原則是成敗的關鍵。因為在民主的潮流下,國家的主權屬於全體國民,政府官吏為人民的公僕,必須具有接受人民不一定是很正確很合理的指責與差遣的容忍度量。政黨之競爭更須以寬宏胸襟來彼此互相對待互相調和。
肆、民主政治與選舉之關係
一、選舉在政治體系中的功能

選舉在民主國家中,已經成為政治生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既然選舉是如此重要,學者雷競旋認為有五大功能:(註3)
(一)提供了一種方法,製造出可以被國民所接納的政府與領袖。
(二)授予政府行使權力的合法根據,也就是給予政府合法性(legitimacy)。
(三)迫使執政者對其政策負責,以及給予國民可以替換政府的手段。
(四)協助形成與表達民意。
(五)有助於促進國民對國家的歸屬感、參與感及團結感。

按選舉對個人與政治體系提供了的重要功能,同時也提供一個公民與政府間互動的重要管道。就最廣泛的意義言,正如旁波(Gerald M. Ponper)所觀察的,「選舉聯結了選民的行為與政府的行動。」所以選舉具有很重要的聯結功能。

二、民主政治與選舉的關聯

「選舉」在一般人的意識中,自然會聯想到民主,選舉與民主是相連結在一起。一個政府如果是經由選舉產生,就會被視為民主的政府,選舉就正是被當作促成民主,達致民主的方法與手段。(註4)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民主政治所以能保證人類政治生活的幸福,乃因它使用了選舉此一政治工具,由於選舉提供了人民反映民意、參與政治、選舉政治領袖等機會,所以國民無需採取非法參與途徑,政治人物亦不必透過暴力的方法謀取政治權力,因此政治安定度較高。(註3)

選舉不僅是一場政治競賽,同時也是民主政治體系正常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政黨以取得政治權力為目的,而民主國家政黨獲取政治權力的方法是藉由選舉來進行。選舉是一個社會國民意願的最明顯、最有效的表示途徑,同時也是對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政治,乃至於政府、政黨等政策,甚至政治領袖的選擇所做的一種民意普查。所以開明公正的選舉,是構成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
伍、結論:當前我國政黨政治與選舉問題之檢視與展望
一、建立良性政黨政治制度以有效落實優質民主憲政

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法治政治又是政黨政治。政黨成立之目的乃是透過選舉的方式,以求選舉勝利取得政權,實踐其福國利民的政綱政策為目的。因此,當選舉之際,各政黨皆會透過黨內初選或政黨內部協商,以求能選出更為傑出的候選人以代表其政黨,博取民眾的支持。直到目前為止,尚無其他組織可以取代政黨去扮演這個角色與功能,唯有透過良好的選舉制度與政黨競爭體系,才能真正落實國家的憲政體制。

不同的選舉制度對政黨發展都會造成不同的影響。以德日兩國所採用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即一般通稱的混合制(Mixed or Hybrid System)為例,所謂德國制或日本制的計票方式亦各有其優缺點,但不可否認的其對各該國家政黨政治發展的影響與憲政體制的運作是有很大的關係。沒有良性的政黨競爭就沒有健全的民主憲政的政治哲理,朝野最後能以理性冷靜高度政治智慧,一切以國家與人民的最高考量原則下,共同克服了這一政治上的難題。

任何憲政體制之實現,必須以建立一個良性的政黨政治制度為前提,我們亦應體認現在是政黨政治來臨的時代,因為政黨成立之主要目的乃是要為全民之福祉而奉獻,並不是只為自己政黨的利益著想,而必須以更宏觀的格局為全民之幸福生活而打拚,因此「政黨政治」並不是「仇敵」的政治,而是建立在既合作又競爭的基礎。筆者認為唯有建立一流的憲政體制與良性競爭的政黨政治,才能有效的形塑一個更為優質的選舉大環境。

直至當前,中華民國之現有政黨合計123個,現在的執政黨為民主進步黨,在立法院擁有62個席次;中國國民黨為最大的在野黨,在立法院擁有38個席次;其次為台灣民眾黨,在立法院擁有5個席次;時代力量黨在立法院擁有3個席次;台灣基進黨在立法院擁有1個席次。

我國在2020年1月11日,舉行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共同構成2020年中華民國中央公職人員選舉。三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選舉結果如下:

民進黨的蔡英文、賴清德的得票數為817萬0231票(57.1%);韓國瑜、張善政的得票數為552萬0219票(38.6%);宋楚瑜、余湘的得票數為60萬0850票(4.3%)。2020總統大選投票總人數計1446萬4571人,投票率為74.9%,有效票為1430萬0940人,無效票為163631人。本屆立法委員選舉為中華民國立法院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後的第4次選舉。第10屆立法院的總席次共計113席,其中73席區域立法委員採單一選區制選出,3席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3席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採複數選區制選出,34席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採比例代表制選出。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皆為民進黨黨員,而民進黨在立法院擁有62席次,因此,未來的四年間,民進黨無論在行政與立法上可說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惟政黨成立之目的乃在於為國家與人民謀求幸福的生活,而目前我國正面對新冠肺炎的疫情嚴峻之考驗,一切應以台灣優先、對人民有利為考量,所有朝野政黨及全民皆應捐棄成見,同心協力,共同為台灣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權之幸福生活開創一個美好的新境界,並全力以赴維護我國之主權,以確保國家的安全與同胞的民主自由法治人權之幸福生活。

俗云:家和萬事興,同胞要團結,團結真夠力,綜觀古今中外歷史的經驗,大凡任何國家發生重大災難之秋,只要全國無分朝野上下,全民團結合作同心協力下大都能共赴國難,最後都能一起渡過難關。如英、美這兩個先進國家在國家發生外敵侵犯之際,朝野政黨在以大局為重之思維下都能立即實施所謂政黨休戰(Party Truce),團結一致對外,全力以赴共赴國難,因為國家生存永續發展之利益是永遠超越任何個人或政黨之利益,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呢?

像台灣在這次防疫作戰,我們全民無分朝野皆能發揮「做好防疫工作,人人有責」的精神,以傑出的防疫亮麗績效,赢得國際各界人士之稱讚,這一優質的良好民主風範,是很值得我們珍惜和繼續保持,共同努力開創更為美好之新願景。

二、朝野政黨合作協商推動憲改大業,以強化民主憲政與保障基本人權之優質功能。

依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規定:修憲委員會之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加一人,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依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五人,由委員互選之。本會會議,除首次會議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目前擔任修憲委員者,民進黨的修憲委員原為22席,但其禮讓2名給無黨籍之委員,國民黨的委員為14席,台灣民眾黨為2席,時代力量黨為1席。目前朝野相關修憲提案計30多件,主要包括「18歲公民權」、「廢除考監兩院」等議題。依筆者的看法,目前各政黨針對各項議題可以共同充分討論,一切應依政黨協商而尋求共識,最後需經公民之複決。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等相關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能通過,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由此可知,修憲的門檻確實很高,若要通過任何修憲條文,皆需經過各政黨的協商討論取得共識,在立法院通過,並經過多數公民複決方能通過。因此,政黨的協商與取得大多數民眾支持才能完成修憲大業。

1.詹同章:修訂政治學新義,台北:黎明文化出版公司,1976年11月出版,頁304。
2.詹同章:前揭書,頁305。
3.雷競旋:選舉制度,洞察出版社,1989年3月初版,頁43-45。
4.雷競旋:前揭書,頁3。
5.陳水逢:現代政黨政治論,財團法人中日文教基金會,1991年4月初版,頁184-186。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