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落伍的法規害富察淪為中國階下囚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臉書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 /臉書

文/王至劭 (台聯政策研究員/工程主管)

八旗文化出版社負責人富察是來自中國的滿人,在中國失蹤,經中共証實已經被以「反國家分裂法」逮捕拘押偵辦。富察已經有資格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必須要在三個月內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富察回到中國辦理放棄國籍手續,卻遭到中共以分裂國家的理由逮捕。
富察被中共逮捕拘押,其實跟台灣的法律落伍矛盾有直接關係。富察被迫需回去中國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才導致被逮捕關押。

富察因要正式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需除戶證明,但根據中國政府規定,本人必須回到中國戶籍地申請除戶證明,於是在中國遭到拘捕。

台灣政府必須考慮修改相關規定,讓有被中共逮捕之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免除回到中國辦理放棄國籍的程序,或者儘速制定難民法,以解決許多香港及大陸人士居留台灣的問題!

政府儘快研議修法,期待不要再發生類似富察的事件。他的太太和兩個小孩子都在台灣,這樣子突然被拘押,並面對遙遙無期的刑期,真是無比痛苦、煎熬。這是一個對愛台灣的外來者非常大的傷害,也是台灣一大損失。

富察是八旗文化的負責人,出版了許多反共、揭發中共真面目的文章,例如名作家范疇過去十年來寫了十本書,有九本是八旗文化出版。

來看看日本的情況,日本參議院議員蓮舫,她的爸爸是台灣人,姓謝。蓮舫原本擁有雙重國籍,爲了競選日本民進黨黨魁,於二0一六年回台灣並於九月十三日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她以爲這樣就可以了,結果日本人很「龜毛」。日本政府說他們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所以這份文件不能使用。改由蓮舫在日本宣稱放棄其它國家的國籍,再加入日本籍。

同樣的道理,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那又爲何要這些中國配偶回去取消國籍呢?
是不是可以由該申請者在台灣,聲明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放棄聲明由台灣海基會寄給中國海協會,他們自己就會去處理。這樣做的話,比如像富察,他就不用冒那麼大的風險回去中國然後卻被拘禁不知何時回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