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重探台語古典語彙:回歸「各」與「別」本字

筆者曾談過,閩南台語辭典的「閣」(或擱,唸koh,意為再/又)和「捌」(唸bat,意為認識/曾經)應回歸本字「各」和「別」,此二古典語彙值得進一步探討,因為文字簡潔活潑、容易了解,且有古漢語的語源依據,適合納入台語文書寫系統。

先說「別」字

上古甲骨文「八」,是象形文字,兩撇分開,表示分別、識別、分解等義,後來用作數目字,遂失去原來的象徵意涵,改由「分」和「別」二字取代,兩者都是以刀表示分別、識別、分解等本來由「八」表達的意涵,但仍與「八」保持關係,即「分」是「八」加「刀」,而古代河洛閩南語的「別」,除文讀biat,用於分別、離別、特別等詞彙外,還白讀bat,音同「八」,表達認識、曾經等義,這是本文探討的重點之一。

如上所述,「別」是用來代替「八」,故不但與原來的「八」同義(分別、識別),古代發音也相同,在河洛閩南語裡,「別」讀bat第八聲,意思是「其他」,如別人、別國等,跟華語的「別」同字同義;bat亦可另唸第四聲(音同台語「八」),意思是認識和曾經,如「我別汝」(我認識你)、「我別去美國」(我曾經去過美國)。

甲骨文「八」,是象形文字,兩撇分開,表示分別、識別、分解等義,示意圖/民報合成
甲骨文「八」,是象形文字,兩撇分開,表示分別、識別、分解等義,示意圖/民報合成

台語界有人認為,「別」字不可用於表達「認識」義,因為會跟「別」的「其他」義混淆,如「別人」是指其他人,不可再用來表示「認識人」,表達「認識」及「曾經」二義必須用「捌」字。

但這種看法違反語言學原理,依據該原理,人腦能從上下文脈(context)迅速辨別同一個字在不同語境下的意義(AI即運用此原理解讀文章和人語),故一字多義不構成任何語言問題,何況台語詞典使用「捌」、「毋捌」(m-bat)一詞也有「不識」及「不曾」的語意混淆。

早期《臺日大辭典》按照福建傳統,把bat的「認識」義寫為「識」,「曾經」義寫為「曾」,都訓讀bat,現在的官方閩南台語辭典則改用同音字「捌」,兩者都未認真探究語源和本字。

官版閩南台語辭典用同音字「捌」,來表達「認識」與「曾經」二義,但如此一來「毋捌」(m-bat)到底是指 「不(認)識」或「不曾(經)」恐生混淆,示意圖/時代創藝娛樂頻道/YouTube
官版閩南台語辭典用同音字「捌」,來表達「認識」與「曾經」二義,但如此一來「毋捌」(m-bat)到底是指 「不(認)識」或「不曾(經)」恐生混淆,示意圖/時代創藝娛樂頻道/YouTube

《臺日大辭典》的「別」詞條另有「別籤詩」「別運途」二詞,日文解釋為「解明籤詩,判斷吉凶運勢」,顯示在閩南台語傳統上,單詞「別」有「辨識」義,但現在的官方辭典於「別」詞條臚列了95條例句,以說明「別」的意思和用法,卻無一句表明「別」有「辨識」義。

再者,官版台語辭典的「逼」詞條把「逼」釋為強迫,底下列舉「逼籤詩」一詞,讀pik-tshiam-si意為「解釋籤詩」,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逼」既是強迫義,為何變成「解釋」?第二「逼」是「別」的同音字,《臺日大辭典》明示「別籤詩」的「別」正讀piat,民間變音為pik,「別籤詩」(pik-tshiam-si)等於華語「解籤詩」,台語專家若能參考《臺日大辭典》,應不致把簡明的「別」改為怪異的同音字「逼」,使台語同音字的負荷更沉重。

「解釋籤詩」台語怎麼讀寫?在臺日大辭典上是「別籤詩」(pik-tshiam-si),官版台語辭典則把「別」改成怪異的同音字「逼」,記做「逼籤詩」(pik-tshiam-si),示意圖/台灣首廟天壇天公廟臉書粉專
「解釋籤詩」台語怎麼讀寫?在臺日大辭典上是「別籤詩」(pik-tshiam-si),官版台語辭典則把「別」改成怪異的同音字「逼」,記做「逼籤詩」(pik-tshiam-si),示意圖/台灣首廟天壇天公廟臉書粉專

從跨語比較研究可知,越南文自古至今都使用biet(漢字「別」)表達「認識」「了解」「知道」等義,跟閩南台語相同,越語說「Toi biet(別) ban」,譯成台語是「我別汝」(gua-bat-li,我認識你),台語和越語的動詞「別」同字同義,發音也幾乎相同,可證古代漢語是用「別」表達認識義。

日文更忠實於漢語的說文解字,把「分」、「別」納入其語文體系,「分」(わかる, wakaru)跟越南文「別」同義,表達「認識」「了解」「知道」等義,「別」(わかれる/わかつ, wakareru/wakatsu)側重形體上的分別、分離,但讀わかつ時,則與「分る」有共同語意,如「是非を別つ」(zehi o wakatsu,明辨是非對錯)、「真相を別つ」(shinzo o wakatsu,究明真相);「分」與「別」的語根皆為わか(waka),是「分別」義。

以上說明日文和越南文都保存「別」的傳統語意,台灣日治時代的辭典也有解明「別」的辨識義,但現在官方辭典卻改用同音字「捌」和「逼」,導致語源迷失,語言文化斷裂,也給母語教育和推廣帶來負面影響。

台語以「各」表達異樣、怪異,「各樣」(唸koh-iuN)是重要台語。示意圖/台視新聞台
台語以「各」表達異樣、怪異,「各樣」(唸koh-iuN)是重要台語。示意圖/台視新聞台

再談「各」字

依《說文解字》,「各」本義是「異」,引申為各自、各人等意涵,古代文學和民間都以「各」表達怪異、另類,如說「這個人真各」,紅樓夢第120回:「他那一種脾氣也真各別另樣」,都是怪異、另類的意思。

台語也以「各」表達異樣、怪異,「各樣」(唸koh-iuN)是重要台語,如鄉下人常問醫生:「我胃腸有各樣無?」(我的腸胃有沒有異狀?)。另有「同父各母」(唸tang-beh-koh-bu)及「各憋」(唸kok-pi)兩詞,前者意為同父異母,後者為個性怪異,「憋」無怪異之義,此詞彙應是由紅樓夢的「各別」變音而來,「各憋」若改為「各別」,語意更貼切,文字更簡潔,也有正當語源依據。

由「各」讀音koh及「異」義,可知「各」就是台語表達「再」「又」的koh的本字,如「各一擺」(又一次)、「各再來」(再來),這是簡單的語用邏輯,捨本字而取同音字「閣」毫無道理;《臺日大辭典》用「更」字,如「更較好」讀為koh-kha-ho,也說得通,但該辭典並不是認為「更」可變音為koh,而是採訓讀法,即取漢字之義而另賦其音,正如前述「識」及「曾」可訓讀為bat,「更」亦可訓讀為koh,就語源而言,「各」才是koh的本字,簡潔易懂且適合作為母語教材的本字。

附註:本文有關古漢語部分內容承蒙林安梧教授協助校正核實,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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