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中國時報》撿到槍

旺中集團的中國時報,在去年底「反滲透法」通過後,再次撿到槍,持續用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理由,抹黑打擊政府,加上警方嚴格查緝假訊息在社群網路流闖,兩件事結合一起,一下子砲聲隆隆,於是,台大蘇宏達教授的「2025毀滅故宮文化大革命」,也被「中國時報」當作步槍子彈,社論更以「捍衛言論自由,寧死不屈」標題面世,讓我感覺這個世界有點顛倒,好像鄭南榕先生又要回來了,不知道,這篇社論作者有沒有示範一下,如何抱著瓦斯桶自焚?

1989年4月7日,「自由時代週刊」的創辦人鄭南榕,為了抵抗警方上門拘捕,不惜以身體自焚,誓死抗議,今天,政府把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藉以緬懷鄭南榕捍衛100%言論自由的精神,這一年,兩蔣的威權統治剛剛入土,但是,台灣並未解嚴,我們可以客觀說,鄭南榕事件,是促成台灣去除「刑法100條」思想箝制的重大因素,鄭南榕對台灣社會最大貢獻,就是讓統獨言論免於入罪,當然很多人知道,鄭南榕也是100%的台灣獨立運動者,他用自焚方式,鼓舞台灣人在威權統治底下,不要放棄希望,不要懷憂喪志,這恐怕才是鄭南榕自焚的真正目的,而距離美麗島事件剛好10年。

「毀滅故宮計畫」是假消息

蘇宏達事件,起因於一篇2018年蘇自己撰寫的「臉書」文章,這篇文章是當時蘇教授指責陳其南院長故宮政策,問題是標語下得太離譜,太背離事實,1年內,蘇教授並沒有因為文章被關切,顯見台灣當然有言論自由,問題是今年10月,文章又被人引用,大量轉貼於社群群族中,才引起關心,故宮於第一時間,已經宣布沒有所謂「毀滅故宮計畫」,南北2個故宮,仍然開張營運,就是證明,所以這則訊息,當然是假訊息,警方依法關切,哪裡不當?至於,共諜王立強與林飛帆照片,已經確認為假,林飛帆也提出告訴,這一批人還故意轉貼流傳,先不問是否背後有政治動機,被傳訊後,還假裝無辜,這才是更令人噁心,言論自由範圍不應該包含假訊息,這是世界共識,尤其是紅色中國以假訊息滲透西方國家被抓包後,各國自危,2018年,台灣地方選舉,執政黨慘敗,很大原因是假訊息,為了維持選舉公平公正,警方依法執法,並沒有太過分的問題,只要你不是被人利用,根本不須喊冤,否則突然給人「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反滲透法」簡單一句話,「拿了錢,幹了傷害國家社會的事,才會被罰」,我不知道,藍色政客,親中媒體到底是在反對甚麼?還把此法硬生生扯上失業,國台辦還在背後讚聲,大談民主自由,天真的黑一半,真的有夠瞎掰,還有人鼓吹台商回台自首,請問搭機費用由谁來支付?說穿了,也就是反政府的妖魔邪道,政府政策不可能100%正確,但是,反對者起碼要說出個道理說服人。

今天,蘇教授被傳訊1小時,就哇哇叫,威權時代,抗爭的鄭南榕先生卻以生命拚搏,兩相比較,實在諷刺,至於那些村夫愚婦,既然要裝著不知法律為何物,不知訊息是真是假,還不如少玩手機,少在族群上亂傳訊息,不懂裝懂。

不黨、不私、不賣的風骨

比起我來說,蘇教授被抓去應訊1小時,應該是幸運的,地方選舉之後,我在「民報」發表「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質疑「韓天電視」,小蝦米撞上大鯨魚的「旺中集團」傳媒,下場是吃上官司,「旺中集團」可沒有給我言論自由的權利,我不服言論自由被壓制,持續寫下,「自由媒體,還是代理人」?該控案第1審,我雖然無罪,「旺中集團」還不甘心放手,聘請2位律師追殺我,目前已經進入高檢,當然,我也不是被「旺中集團」控告的第1人,難道,「旺中集團」出來替自己的言論自由喊冤,我們小民就不能喊冤?

1996年,我為了突破國民黨對電台頻道的管制,自己架設地下電台,突破說話的自由,還被判刑7年,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打到我傾家蕩產,妻離子散,浪跡海外,現在,政府的電台頻道才可以全民共享,請問,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嗎?自由會從天上掉下來嗎?

前幾天,台灣軍方發生墜機事件,小英第一時間宣布停止選舉,「旺中集團」的特種電視台,還和名嘴張某某,大力抨擊民進黨並未停止選舉,請問有哪一位因為散播謠言,被抓了?電視台有被關了嗎?這樣算不算言論自由?

如果,「中國時報」只是單純為言論自由,寫下鏗鏘有力的社論,我是表示激賞的,至少有「大公報」文人當年「不黨,不私,不賣」,的骨氣,但是,環顧現在,「旺中集團」背後站著一位永遠說不清楚的紅色巨人,如同郭台銘所說,根本就是國台辦的打手,這樣的媒體,自己扮演2種角色,一個是加害者,一個是受害者,請問那一個才是真正的你?你為言論自由被政府打壓抱屈,我為我的小作家言論自由被你打壓,還能向誰抱屈?你很大,但是,我不怕。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