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修憲」乃詐騙的議題
長期來兩大黨合作修憲,直到第七次修憲時將修憲之門關閉,但還繼續提修憲之議以詐騙選民,民眾黨竟然也跟進。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於三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黨團總召黃國昌宣布,民眾黨將推動修憲案廢除考、監,特別是監察院是廢物院這件事情已經是全民共識,民進黨喊了二、三十年,到底要不要廢除監察院,應該跟人民說清楚講明白,民眾黨團認為該做的事情會積極推動。
民眾黨到底是無知或陪著兩大黨詐騙選民,竟然還提修憲?民進黨已經知道很多選民很清楚,修憲之議乃是一種騙術,所以不敢再提,而是提「憲改」,讓選民誤以為是「制憲」,事實上民進黨也不可能制憲,就算該黨完全執政也不可能制憲,該黨要的是中華民國的政權,擔心提制憲會影響選票,寧可相信六月雪,也不相信民進黨制憲。
民眾黨真的不知道廢考、監兩院的修憲議題出不了立法院嗎?因為考試與監察兩權獨立是孫中山的主張,中國國民黨內的中國人(是認同問題,與血統無關)堅持反對廢考、監兩院,該黨內的台灣人(也是認同問題)不敢吭聲,所以不可能同意修憲廢考、監兩院。就算中國國民黨立委吃錯了藥,同意廢考、監兩院,也通不過公民複決,連全國沒有任何政黨反對的十八歲公民權都通不過公民複決,其他議案更不用說。
兩大黨與小孩扮家家酒一樣,想扮甚麼就扮甚麼,《中華民國憲法》是原裝車,兩大黨修了之後變成拼裝車,最後變成玩具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修憲要依循第一百七十四條,「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一,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二,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國代是代表人民執行政權,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的第一項就是由國民大會代表人民直接修憲,門檻也較低,所以幾次修憲,都由國民大會直接修憲。然而在二00五年最後一次修憲時將國民大會廢掉。修憲時只得將《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的第一項國民大會修憲剔除,留下第二項。然而立法院修憲不只門檻較高,還需要國民大會複決,而國民大會已廢除,幾個修憲天才竟然將「國民大會複決」改為「公民複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
國代開會是拿錢的,出席率當然很高,所以「二分之一國代」的國民大會複決很容易過關,可是「二分之一公民」的公民複決是不可能,「四分之一公民」的公投門檻都難以過關,「二分之一公民」的門檻怎麼可能過關?顯然的,台灣已不可能再修憲。讓人感到意外的,民眾黨是新政黨,竟然學兩大黨提修憲來訛詐選民。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