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台灣解決空污方案─抗暖化不力 歐盟法院裁定瑞士政府「侵犯人權」

2016年巴黎協議各國同意需將「升溫」控制在1.5°C的目標,包括台灣在內的各國,都同意“2030” 前減碳排45%以期能按進度達此目標!但瑞士銀髮婦女協會等不及了於「2018年」她們就提案控訴瑞士政府,抗「升溫」不力,讓她們面臨了「早衰/早亡」風險!
對此控訴,歐盟人權法院 (ECHR) 調查八年後,於2024年4月9日做出「里程碑意義」的裁決,裁定「瑞士政府」對氣候變遷的無能作為,侵犯了瑞士原吿法人的基本人權。
觀察家表示,歐盟法院對此「環保案件」做出的裁決,是以歐盟法律尊重「保障私人和家庭生活」權利為依據,這項創歷史性的裁決,聲稱瑞士政府確實沒有採取足夠保護人民的措施,侵犯了原告的人權。
法院決定因素可能是2022年盛夏全歐連日炎熱:例如英國度過史上最熱的一天最高氣溫突破40度….乾旱炎熱引發到處火燒山…..地中海沿岸山火熊熊….高溫甚至在葡萄牙和西班牙..... 導致一千多人的死亡......

圖/擷自CNN畫面

這是歐洲法院首次就「氣候暖化」問題做出的裁決,將成為「指標性的範例」,影響「歐洲各國」,勢將影響全球政府更積極推動「溫室氣體碳排」的壓力;執行不力國家,包括台灣,可能會被祭以高額的「碳關稅」,對「外銷導向」的百萬家台灣中小企業將會有何影響?
2023年8月台灣政府自己發表的 “減碳公報” 坦承:台灣「有害事業廢棄物、碳足跡認證、溫室氣體減量」三項都沒達標!德國獨立調研機構2023年公布的「全球氣候變遷」也說:台灣表現最差的項目是溫室氣體的排放,位居全球倒數第四名,是非產油國家的最後一名。台灣人均碳排放、2030年減碳目標都被評為「極差」;台灣人均碳排放每年12噸,是全球平均的兩倍以上,而2030年訂的減碳目標竟然只是24%,落後世界許多國家。


然而我們在杜拜開會的環境部長薛富盛,竟然也只能説台灣尊重任何評比,都會納入參考;當記者續問他:「台灣氣候政策是否有待加強」? 薛部長竟還特別強調:「在沒有淨零之前,我們都要繼續努力」。台灣的部長參與國際環保主題會議,是層級不夠?另有隱情?否則為何無法強調說明,台灣是自由民主的模範生,一定堅持遵循世界環保準則與規範,成為世界環保模範生。部長代表台灣政府既然已經對國際承諾減碳排,當然不會對氣候暖化作為不力,讓台灣婦女面臨「肺腺癌罹患率」世界第一,面臨早衰早亡的健康威脅!
看看台灣兩位重量級專家 “李遠哲、李鴻源” 對台灣政府對氣候暖化作為不力嚴批的觀點:
李遠哲説 “....未來6年若沒辦法將二氧化碳減半,未來根本不會有機會,環境改變,人類不能存活,更批評現在的政府「政策都是騙人的」;
李鴻源也説 “....台大能源中心2008年預估,2030年台灣的碳稅是5,000億至8,000億,「這是我能看到台灣最大的危機,而且基本上已經來不及了」!
《 2022年聯合國氣候COP27高峰會公布全球空污最嚴重的五百大空污源》
聯合國以“衛星/AI精算全球碳排大戶”台灣有五家公司上榜為全球碳排最嚴重的百大空污源:
台灣空污第1名:台中火電 / 第2名:麥寮電/ 第3名:興達電/ 第4名:高雄中鋼/ 第5名:林口電廠。
台中火電廠排碳量竟比“紐西蘭”全國一年的排碳量還高!


台灣主要污染源在那裡?1.「移動污染源」2.「固定污染源」
根據政府公開資料,台灣有2千多萬輛每天汽/柴/煤油的陸海空 “移動污染源” 運輸載具。
及數百萬家大中小企業主需燒煤炭或燒天然氣的火力發電廠,以及燒重油、瓦斯、天然氣” 從事金屬/玻璃/陶瓷/食品烘焙、熔解、加熱、乾燥等的大小公司的固定污染源!
這兩類污染源所排出的碳量,比我們想像的都還要嚴重! “汽/柴/煤油”石化燃料排出的煙霧,都含有眼睛看不見的「PM2.5」空污微粒直徑只有頭髮直徑的28之1.


PM2.5,含有很多微量CO2, CO, SOx, NOx 等『微毒、有毒、極毒、劇毒』的致命氣體,除了是造成全球「氣候暖化」的元兇,也是造成台灣婦女「肺腺癌」世界第一的主因。 移動污染源都在地面上行駛,非常接近人類,是致人類生病死亡的威脅!
不處理這些「PM2.5」空污粒子,就是讓瑞士銀髮婦女控告瑞士政府的原因,也是「歐盟人權法院」裁定瑞士政府侵犯了瑞士原吿人的基本人權。


台灣可應聯合國的要求,在 “2030年前”,減碳排 “45%” 嗎?
吾人認為當然,只要解決“移動污染源” 運輸載具,排碳問題,就可以在 “台大能源中心” 預估的2030年,或更快的時間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