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如何袪除農民對「國土法」疑慮


政府預計明年4月底正式上路的「國土計畫法」,近日成為網路媒體熱議焦點,讓外界知悉原來該法的相關配套及溝通嚴重不足,除內政部應訂的子法外,13部會還有52部法律待配合修正,尤其在民眾普遍對土地分區的制定標準、用途變更,補償機制等仍存在疑慮的情況下,若強行上路,恐亂象叢生,難以收拾,畢竟「強摘的瓜不甜,強推的法不智」!
「國土計畫法」仍存在許多不滿的聲音,其中最大的反彈聲浪就是對於被畫為農業發展區的諸多限制,99%農會都反對,尤其農一和農二的建蔽率和容積率都較過去被限縮,想轉為其他用途也更加困難,自然引發農民的疑慮和抗拒心理。
台灣農地的實質價值長期被嚴重低估,政府其實需要負很大的責任。原因在於,這些年一般農家平均年所得多數來自非農業收入及政府補貼救助維生(農業收入僅佔年總所得的20%);政府為合理化各種農業補貼救助,在各種公開場合不斷宣揚農業有多重要,農民生活多麼困難,務農如何辛苦,需要特別照顧扶持(如「三保一金」四大農民福利體系),也多不需要繳稅,久而久之在民眾心裡產生,農業收入低,須處處依賴政府救助才能生存的底層弱勢印象,也導致職業由農業流向非農業比率偏低,農民願意自己的子女繼承衣缽繼續務農的意願不高,試問有多少兒童長大的志願是成為農夫的呢?政府有必要調整對待農民方式,應透過科技協助讓農民能自力更生,不再處處依賴政府補助過活!
歸根究柢,政府想讓「國土計畫法」順利上路,關鍵在調整農地價值,縮短與其他用途土地的價差;想要真實反映農地價格,平息紛爭,應該摒棄「漫天要價,就地還錢」的陋習(如老農津貼調整,公糧收購價格調高、補助農民退休儲金等等),政府至少應納入三大價值並將其轉為經濟價值,會有助於問題的解決:
1. 農地的「耕作」價值,根據聯合發佈的2024年《世界糧食安全和營養狀況》報告指出2023年全球約有23.3億人,面臨中度或重度糧食不安全,到2030年將有約5.82億人,處於長期食物不足狀況,受到地區衝突、氣候變遷和經濟衰退等不利因素,連同健康膳食成本高昂、食物環境不健康和不平等現象,導致全球糧食不安全和營養不良狀況持續惡化,台灣同樣需要維持足夠的農地來滿足國人的需求。為此農地的耕作價值依舊存在甚至更高,不應被低估;目前國內可請領農業綠色環境給付的農地近30萬公頃,應擴大來推動,日本政府正積極推動環境保護型農業直接支付補助金制度,來激勵有機友善等農業經營(農業部刻正建構農業堆疊式給付措施)。另,隨著科技育種,AI技術,智慧農業,生產管理智能化等擴大運用,台灣究竟還需要保存多少農地?需重新評估,精準規劃。
2. 農地轉作其他用地的「增值」價值,農地價格受到地區差異、土地品質、市場供需狀況以及其他因素影響,通常位於城市周邊或發展迅速的地區,農地市價可能較高,而偏遠地區或人口稀少地區的農地價格可能較低,一般工業用地跟農業用地,價格至少差了3倍以上,一旦劃入農一農二土地不僅價格大幅下跌且很難變更,農民豈不抗拒,如何透過增值稅徵收並納入農業專款專用,縮短兩者差距,可緩解農民抗拒心理。

政府可透過鼓勵和獎勵,培育一個更具彈性和生態平衡的農業系統。圖/截自國土利用監測整合資訊網

3. 農地的「生態服務」價值,農地之生態系服務(ecosystem services, ES)包含水源涵養、水質淨化、緩減洪水氾濫、調節極端氣候、碳吸存、營養循環、土壤保育、廢棄物處理、植物修復、生物多樣性維護、病蟲害防治、景觀遊憩功能與農村文化保存等;例如轉作玉米、大豆等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或是保育農田水雉、草鴞的生態服務給付,皆屬於農業生態系服務,可考慮實施環境服務付款(PES),透過鼓勵和獎勵這些環保做法,我們也可以培育一個更具彈性和生態平衡的農業系統。有學者表示,以水稻為例,農地的生態服務價值可能是農作物產值的6至7倍;另透過CVM條件評估計算出每公頃農地的生態系價值超過500萬元,這些都應展現在農地價值;尤其農業生態紅利該如何做合理分配,政府須提出具體作法。想要推動傳統農業朝向生態農業轉型,不能只靠補貼,更需要有長遠且完整的培訓計畫,技術傳授,低利融資貸款和行銷規劃。
另,「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應明文規定,農業部每年編列近2000億的預算,絕大部分須用在農一及農二區的農業基礎設施改善,新種子、新農具農法的推廣與補助,氣候智慧型農業的普及,AI+智慧物流及智慧行銷等,來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收入,農地價值自然水漲船高!
國土計畫涉及龐大利益,也攸關台灣未來的生存發展,台灣需要的是一張完整的藍圖,不能老想著拿「先求有再求好」當卸責藉口,小心食緊挵破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