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社會亂源在於惡質的律師
律師原本是一個專業受人尊敬的行業,但有一些律師因意識型態,讓他原本的專業喪失了,整天吹噓他是國內公法最強律師,當筆者與之華山論劍,竟然講不出法律專業,只有情緒語言之謾罵,他的法律用語就是「笨,豬」以此掩蓋他法律的無知,原本期待著精彩的論劍,只好失望的退離那骯髒不堪群組。其實這個社會很多人,因政治因意識型態,讓自己越來越愚蠢,的確需要有人為文喚醒他們,但想想,裝睡的人有可能被叫醒嗎 ?倒不如留下寶貴的力氣,奉獻給社會上更需要的人。
筆者友人係從事號誌工程業,他送交通局之工程簡報,其中之專利被某官員竊佔,並拿去智慧財產局專利登記,且以工程安裝測試不合格解約,導致公司被列入公共工程之黑名單,日後不能再接公部門標案,其抗議工程安裝測試時,該公司之工程師不在場,交通局以合約沒規定,測試時工程師須一定要在場,他找律師來幫忙打官司,律師用9月注銷11月合約書是違法,結果官司敗訴律師賺走高額訴訟費之後,推說:官司是沒有百分百勝算的。殊不知工程標案在決標後,2週內無異議契約即自然生效,11月補送契約書,只是行政作業上瑕疵而已。
我們國家的各種法律,都是由行政部門研擬後,送立法院審議三讀,法條的竅門在那裡,絕非一個號稱自己是公法專家的吹牛律師,和一個在公部門待過數十年,核閱過上百萬件公文之公務員可相提並論,筆者曾目賭民事土地被侵占,且已超過法律追訴期,以及祖先購地沒有權狀登記,面臨法院裁定敗訴拆屋還地,最後以追訴期之起算點,和該地和平使用一甲子以上,翻轉勝訴取回該得的祖產。
在社會上很多人談論,法律人的總統做的不好,其實有很多惡質的律師,他們也是社會的亂源,打著律師的招牌招搖撞騙,也有以謾罵掩飾自己的無知無能,還好教育普及教育水平提升,再加網路上資訊快速透明流通,想以意識型態和法律博士招牌行騙,如狂言柯文哲案是押人取供,但經鄉野調查發現,男女老少90%以上都不相信,當然這只是近百人的簡易調查,不過也可以看出,這些律師們誤以為今日社會是民智未開,以為興風作浪可以騙盡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