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給自己一個機會吧──預立醫療納健保的意義

圖/Bret Kavanaugh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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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衛生福利部要考慮將「預立醫療決定」納入健保?
台灣在2019年制定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讓國人對安寧緩和醫療有更多認識。但「病主法」上路來,依衛福部最新統計,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意願書為6.2萬人,同意安寧意願為3.9萬人,實在是偏低的民眾參與。「病人自主權利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精神一致,民眾應該是可以同時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及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是否代表安寧緩和醫療的推展規模、量能做的不夠,值得深思。
因為目前簽署前須先經過諮詢,但諮詢費用每小時約2000至3000多元不等,衛福部長薛瑞元在2023年10月15日表示這項措施應該是推動時候的阻礙」,將規畫往後若符合簽署資格民眾,諮詢費將由健保支付,因支付項目須由健保會共擬會議討論,這部分會由健保署提出進行討論,預計2024年有機會上路。
希望國人了解並正視,這些符合世界先進國家的就醫精神與權益維護法條,對自己、家人的重要性。
病主法的內涵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生命終有回歸自然的那一天,但我們到時候有機會做選擇與安排嗎?想要與親愛的人好好道謝、道愛、道歉、道別嗎?給自己一個機會與權利吧!
《病人自主權利法》是我國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強調病情告知本人、意願人具有選擇與決定權。(包含一般就醫、健康檢查、執行手術的情況) 另外,也能透過填寫預立醫療決定書,保障未來處於五款臨床條件時得以善終。
此外拒絕醫療的部分可事先透過「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irective,AD)決定,一旦自身面臨特定五款臨床狀態(如疾病末期、永久植物人等)時,是否要以「醫療介入」的方式繼續延長生命、亦或選擇善終並獲得緩和醫療照顧的權利。透過這樣醫療自主權的表達,可尊重病人醫療自主意願,保障其尊嚴與善終權益;也讓病人、家屬、醫療團隊三方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過程中,瞭解病人真實願望,以達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目的,同時減輕家屬面對病人離世時的茫然與不知所措,並因為將決定權交還給病人,降低家屬幫他人做決定所造成的內疚與自責,進而因著尊重和支持病人的決定,體認到自己是實現病人願望的幫助者。
何謂預立醫療決定?
預立醫療決定,也稱為預立醫療指示、醫療授權書、醫療命令、或醫療委任書,是一種法律文件,用於規定個人在無法自主做出醫療決策時,所希望的醫療護理方式。這些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 醫療護理選項:預立醫療決定文件會詳細描述個人希望在特定情況下接受或不接受哪些醫療處置和程序,如心臟復甦、插管、人工呼吸、手術等。這樣的文件可以確保個人的醫療意願得到尊重。
2. 醫療代理人:預立醫療決定文件通常也包括指定一名醫療代理人或醫療授權人,即一個人可以在無法自主做出決策時代表其做出醫療決策。這是為了應對無法預測的情況,例如因嚴重疾病或傷害而喪失意識或能力表達自己的意願。
預立醫療決定的重要性
預立醫療決定,也被稱為醫療護理指示、生前醫療計劃或醫療命令,是一份文件或指南,用來記錄一個人在未來可能無法表達自己意願的情況下,關於醫療護理的偏好和決策。這些文件可以包括關於醫療處理、生命支持、疼痛管理、不同療法的選擇等方面的指示。以下是預立醫療決定的重要性:
1. 尊重患者的自主權:預立醫療決定確保患者的自主權得到尊重。它允許個人在能夠自行做出決策時,明確表達他們的醫療偏好,以確保醫療團隊按照這些偏好來提供護理。
2. 減少家庭糾紛:當患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時,家庭成員可能會因為無法就醫療護理決策達成共識而產生糾紛。預立醫療決定可以減少這種糾紛,因為它提供了明確的指引。
3. 提高醫療決策的質量:預立醫療決定強調患者的偏好,這可以幫助醫療專業人員做出符合患者期望的決策,提高醫療護理的質量。
4. 紓解家庭和醫療團隊的壓力:當患者無法表達意願時,家庭和醫療團隊可能面臨極具壓力的情況,需要做出艱難的決策。預立醫療決定能夠減輕這種壓力,因為它提供了指導,幫助他們做出更合適的決策。
5. 維護尊嚴和減輕痛苦:預立醫療決定可以確保患者在生命末期得到符合其價值觀和偏好的照顧,從而維護其尊嚴,減輕痛苦。
總之,預立醫療決定是一種重要的醫療工具,可以確保患者的意願得到尊重,減少家庭糾紛,提高醫療決策的質量,並提供安心和尊嚴的結束生命方式。因此,每個人都應該考慮制定預立醫療決定,特別是當他們已經有明確的醫療偏好或處於高風險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