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席海明: 強硬漢化政策加劇蒙漢矛盾(3-2)

文/張明天(東吳大學人權研究學程研究生、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研究專員)
南蒙古目前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蒙古自治區而存在。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蒙古的民族治理經歷了四個完全不同的階段。這四個階段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少數民族政策、區域局勢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關係,都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
第一階段是毛澤東建國時代的初期,直到1950年代後期。在這一階段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聯、蒙古人民共和國是盟邦關係;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國策,政治環境相對寬鬆,並且北京的中共黨國領導層對這一制度非常具有信心。他們認為這樣的制度可以一勞永逸地解決中國千百年來的民族問題和邊疆政治不穩的頑疾。例如,毛澤東在接見達賴喇嘛時就曾經表示,希望達賴喇嘛領導的西藏噶廈自治政府,能夠繼續擁有自己的藏軍,能夠繼續懸掛代表藏軍的雪山獅子旗,並且希望將來在內蒙古、新疆這些少數民族區域,大家都能夠懸掛自己的旗幟。這樣的自信源自幾個因素:一是理論因素,馬克思主義(Marxism)認為任何壓迫在本質上都是階級壓迫,所以中共認為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可以消除階級壓迫和剝削,民族矛盾也就迎刃而解;其次是政策因素,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透過對少數民族上層精英人士的統戰和拉攏,就可以解決民族問題;第三,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與蘇聯進行共產模式競爭的爭鬥心,因此希望用自己的民族政策向蘇聯顯示中共的實力和地位。這在南蒙古尤其突出。1950年代,蒙古人民共和國雖然是名義上的獨立國家,但實際上是蘇聯的衛星國。蒙古人民共和國廢除了傳統的蒙古文字,改用俄文西里爾字母;全國在文化、經濟、教育、社會,是完全俄化,甚至紀念成吉思汗都被禁止,因為成吉思汗的子孫曾經統治征服過俄羅斯。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南蒙古盡可能保留和發揚蒙古傳統文化,而且利用成吉思汗誕辰大搞慶典,並任用烏蘭夫、吉雅泰等蒙古族共產革命人士管理和統治南蒙古。這些都對當時的蒙古人民共和國產生了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南蒙古當作民族區域自治的櫥窗,目的不僅僅是擴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外蒙古的影響力,更隱含了想重新從蘇聯手中奪回外蒙古的企圖。
第二階段是1950年代後期到無產階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結束。這一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南蒙古的治理政策,完全是對南蒙古人民特別是精英階層進行壓迫和清洗,蒙古民族的權益受到了巨大侵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名存實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南蒙古治理政策之所以會從第一階段的寬鬆狀態出現轉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整體的政治環境轉變造成的。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也有幾個不同因素:首先,毛澤東個人獨裁和個人崇拜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出現了「全國服從全黨、全黨服從領袖」的中央集權與領袖獨斷政治格局,南蒙古等地的有限自治和多元文化成為了毛澤東和北京實現全國一體化的障礙;其次,信奉無神論的共產黨,將南蒙古、西藏等地的宗教信仰、遊牧生產方式視為「社會發展落後」的原因,為了實現所謂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從而將紅色漢人的無神論、工業化、農業集體化模式強加給南蒙古和西藏,這對蒙藏人民的精神信仰、生活方式還有經濟結構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以農業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方面在漢人地區強制推廣人民公社運動,沒收農民個人的財產和土地,實行集體勞動,要求農民上繳餘糧給國家。這樣的做法也擴大到了蒙藏地區,成為饑荒和民族衝突的直接原因,更造成了1959年達賴喇嘛流亡印度。當然,最根本的因素在於,中國共產黨從來都只是將民主、自由、民族自決、民族自治當作一種革命和奪權的工具、手段,或者是階段性的政策,而從來沒有真正將這些理念看成是終極和永恆的政治目標與追求。

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進行大規模肅反運動,透過刑訊逼供,將上百萬人定性為內蒙古人民革命黨,數以萬計的人被屠殺或遭迫害致死。圖/維基

這一階段的代表性實踐就是《內蒙古人民革命黨案》(內人黨案)。通過捏造口供、偽造證據、虛構事實和嚴刑逼供的手段,以康生、滕海清為代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情治單位和軍方強硬派,誣稱在內蒙古自治區,有一批人士串通蒙古人民共和國,試圖將南蒙古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從而和蒙古人民共和國合併。《內人黨案》造成整個南蒙古大地冤獄遍地,蒙古族精英階層受到大規模清洗和處決。烏蘭夫作為中共長期培養的蒙古族共產革命領袖,也被投入監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樣的政策轉變,一方面是整體治國政策極左化、極端化的反映,但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期戒備蒙古人民共和國和蘇聯對南蒙古的影響,也是不容忽視的事實,中俄蒙三國共黨對此心照不宣。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援助蒙古人民共和國時期,一項重要的援助內容是提供技術工人幫助外蒙古進行建設。外蒙古當局希望北京提供南蒙古的蒙古族技術工人;但北京拒絕,僅提供漢族技術工人。因為北京深刻戒備南蒙古的蒙古族技術人員會因為民族因素而流向外蒙古。當中蘇共關係進入敵對後,外蒙古成為了反對北京的馬前卒,《內人黨案》也就此爆發。
第三階段是改革開放後至習近平上台前。這是一個經濟導向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北京開始放棄傳統的計劃經濟模式,引入市場經濟,同時修正了高壓的民族政策。相較於西藏和新疆,南蒙古地區迎來了較為平穩和經濟高速成長的階段。烏蘭夫家族重新獲得了在南蒙古地區的影響力,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維持在南蒙古統治的代理人和工具。相較於受制計劃經濟而發展落後、社會承受轉型陣痛的外蒙古,南蒙古的民眾在經濟與個人財富地位上較外蒙古更加優勢,加上南蒙古依然使用舊蒙古文文字,也掌握有蒙古文化上居於優勢的主動權。在這樣的一個階段,由於南蒙古社會情勢相對穩定,北京對將南蒙古當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典範。當然,在這一經濟快速發展成長的階段,環境污染、資源開採、漢人屯墾等問題,也為後來社會矛盾埋下了伏筆。

大興安嶺附近的森林 /維基

第四階段是習近平主政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從原本的保有地方民族文化特性,開始向強調民族融合方向轉變。這種轉變來自於胡錦濤時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矛盾衝突頻繁、維穩黨國體系的建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新走向權力高度集中的一元化領導有極大關聯。在習近平主政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地方關係從胡錦濤時代的向地方放權,轉為被中央收權。最為明顯的兩個例子是新疆和香港。新疆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再教育營制度引起了舉世批評和譴責。維吾爾、哈薩克等民族百姓在新疆的基本人權受到很大限制。在香港,北京不但拒絕了港人實現行政長官與立法會議員雙普選的訴求,更嚴厲鎮壓港人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因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來箝制香港的自由,令香港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名存實亡。於此種脈絡下,2020年年底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在南蒙古地區中小學推行統編教材教學,蒙古族學生將不得不耗費大量時間學習漢語,這引起了南蒙古社會對蒙古文化、語言將消亡的憂慮,更引起南蒙古文化人士、學生家長走上街頭抗議的運動。不過,南蒙古民眾的抗議並沒有令北京改弦更張。習近平本人更是多次親自上陣為北京的漢化、融合政策辯護、背書。
現階段的中華人共和國的蒙政,是以建構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名義來限制蒙古民族的文化特性和身分認同。目前看來,南蒙古民眾的文化特質與傳承,在慢慢消失,這可能導致蒙漢之間的矛盾隨著強硬漢化政策的推行,而日趨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