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 聯合國2758號決議是台灣的生門? 還是死門?
[Newtalk新聞] 今年聯合國大會已於9月10日正式開議,最近剛好有好幾則關於聯合國2758號決議案的國際新聞,台灣政府與人民應該掌握契機,並採取行動,創造台灣以新國家身分加入國際組織。
IPAC決議範本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於7 月 30 日通過IPAC對聯大第 2758 號決議文的各國議會決議範本 (Model Resolution),主要內容為「1971 年 10 月通過的聯大第 2758 號決議僅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於聯合國的合法代表權,沒有提及台灣、沒有處理台灣的政治地位、沒有主張中國對台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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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參議院決議
隨後,澳洲參議院於 8 月 21 日採用該範本,並通過決議:「1971 年 10 月 25 日通過的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並未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也未決定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未來地位,更未限制台灣參與聯合國機構或國際組織的權利」。
荷蘭國會決議
荷蘭國會則於 9 月 12 日通過類似決議:「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並未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擁有主權,也未排除台灣參與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該決議並要求荷蘭政府在歐盟(EU)內部尋求對這項立場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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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決議與行政官員的公開主張
美國聯邦眾議院則於 2023 年 7 月 25 日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法案指出「聯合國 2758 號決議文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內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處理台灣與台灣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亦沒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關係上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美國國務院東亞副助卿藍墨客 (Mark Lambert) 於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華府智庫「德國馬歇爾基金會」所舉辦有關聯大第 2758 號決議研究報告的發表會中,公開表示 4 點意見:
「北京錯誤將 2758 決議案與中國一中原則等同,更錯誤主張這是國際支持中國一中原則的共識」
「 2758 決議案不構成聯合國對台灣政治地位的體制性立場」
「也沒有因此排除台灣在聯合國及其他多邊組織的有意義參與」
「 2758 決議案對於其他聯合國會員國自主決定與台灣的關係絕對不具約束力,這些國家的決定明顯不是聯合國大會權限可以支配」
美國副國務卿坎博(Kurt Campbell)於 2024 年 9 月 18 日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聽證會表示:中國利用聯合國 2758 號決議作為外交工具去錯誤描述台灣地位的非法性,並藉此詮釋其「一中原則」以打壓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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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潘基文的擴大解釋
這些釐清「聯合國 2758 號決議案」的呼籲,可以追溯至 2007 年。當年的 7 月 19 日,陳水扁總統向聯合國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申請書,但被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退回,潘基文宣稱「聯合國 2758 號決議已清楚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潘基文的擴大解釋立即遭到美國、加拿大、日本等政府的抗議!美加各國認為 2758 號並沒有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後來潘基文也承認錯誤,並答應以後不再使用這樣的說法。只是這些抗議與回應都在檯面下進行,一直到 2011 年維基解密後才公開。
2007 年起台灣艱困的十年
2007 年台灣的國內外處境,可以用「艱難」來形容!對內而言,陳水扁第二任期在 2006 年 8 月受到施明德領導「倒扁紅衫軍運動」的衝擊,領導威信大幅下跌!
對外而言,由於陳水扁總統推動 2008 年「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引起美國小布希政府的不信任;再加上中國改革開放 30 年後,已崛起成為「世界工廠」,各國政商名流熱切與中國交往!
2007 年外商在中國所投資企業的進出口額為 12,549 億美元,佔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的 57.7 %,納稅額佔全中國稅收的 20 %,提供超過 5000 萬個工作。
在此背景下,中國國民黨的馬英九又於 2008 年取得執政權,執行所謂的「九二共識」、與中國經濟統合的 ECFA 政策,導致 2010 年以後,美國的政學界興起「棄台論」。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是國際政治學大師芝加哥大學政治系教授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在《國家利益》期刊發表「對台灣說再見(Say Goodbye to Taiwan)」,彷彿台灣在內外夾擊下就要被吸入中國!
2010年聯合國祕書處法律事務廳的備忘錄
由於中國的經濟崛起,對於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影響力日益增大,中國利用此有利情勢,透過聯合國祕書處法律事務廳 (Office of Legal Affairs),於 2010 年 3 月、10 月發布備忘錄,讓中國的「一中原則」逐漸在聯合國生根。
其中,3 月的備忘錄提到,2758 號決議通過後,聯合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沒有獨立的地位。10 月的備忘錄則要求秘書處的文件提到台灣時,必須使用「台灣,中國的一省」(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從此以後,聯合國及其所屬組織皆將台灣標註為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
2758號到底決議了什麼?
1971 年 10 月 25 日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的主要內容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2758 號決議案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於 1949 年 10 月 1 日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後,即開始要求聯合國驅逐在聯合國中佔據中國席位的蔣介石代表。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共產黨是以「新政府」方式要求進入聯合國,而不是以「新國家」方式申請加入,於是開啟了長達 22 年的「中國代表權」爭議。
1971 年聯合國的 2758 號決議,正式讓「中國代表權」塵埃落定!它確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了「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因此,聯合國憲章第 23 條有「中華民國是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規定也不需修改,直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代表「中華民國」行使職權。這也是為何台灣政府不可以在國際會議、比賽中使用「中華民國」國號或國旗的原因。
2022 年 9 月 14 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台灣政策法」,其開宗明義即揭示是「為了支持台灣安全與人民自決的權利」,但是在最後一節 (Sec. 901) 有特別聲明:本法案不能解釋為「要恢復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或「要改變美國政府對中華民國國際地位的立場」。
可見聯合國憲章第 23 條如果沒有修改的話,台灣政府不可能以「中華民國」的稱號被國際社會接納!
「中華民國」並沒有退出聯合國
2758 號決議的確沒有提到「台灣」,但「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指的就是「蔣介石的代表」非法佔據了「中華民國」(聯合國憲章用詞)的席位!
等於確立了「中華民國」是中國的舊政府稱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北京政府當然有權禁止別人「冒名頂替」假冒「中華民國」。
台灣政府假冒「中華民國」的代價與外交效應
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政府」雖然於 1949 年敗逃到台灣,但因韓戰與冷戰關係,歐美各國仍維持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繼續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導致當時約 800 萬人口(含1949-1950遷入的約100萬軍民)的台灣,需要負擔聯合國6%(與法國相同)的經費!
在外交方面,「中華民國政府」在 2758 號決議前,有 61 個邦交國,決議後至 1971 年底,少了 5 個,其中,比利時於決議後的隔天 10 月 26 日就宣布承認北京政府。
此後,這個冒牌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外交上一路潰敗,1979 年美國政府也挺不下去,轉為承認真正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這時「中華民國政府」的邦交國剩 22 個。
這種「斷交骨牌效應」的真正原因,可以從 2017 年巴拿馬政府宣布和「中華民國政府」斷交時,巴拿馬前外交部長黎特爾就說:「從 1949 年冷戰時期產生的局面,我們很難繼續維持,巴拿馬把虧欠很大的台灣這個小島,假裝視為是真正的中國代表」!
黎特爾的肺腑之言,台灣的政府與人民聽進去了嗎?顯然沒有!2024 年 1 月諾魯第二次斷交的意義,就是突顯國際法「政府承認」可以撤銷、「國家承認」不可撤銷的原理!
「中華民國政府」目前僅剩的 12 個邦交國,隨時都有風聲要向假冒的「中華民國政府」說再見,為什麼台灣政府不願意誠實面對?
聯合國 2758 號決議不涉台灣,然後呢?
相較於 2007 年時,美國、加拿大、日本、澳洲、紐西蘭等政府以非正式文件方式向潘基文抗議,最近美國、澳洲、荷蘭國會的決議與美國官員對2758號決議的立場,則顯得公開且清晰!
那麼台灣政府僅能透過外交部表達感謝而已嗎?歐美澳各國只要表明「聯合國2758號決議不涉台灣」,就能阻止中國併吞台灣嗎?面對這種國際情勢,我們要對國際社會民主國家、台灣政府與人民作以下的呼籲。
中國成為科技獨裁極權國家是民主國家要共同負責
中國自 1978 年 12 月 18 日鄧小平提出「對內改革,對外開放」的政策後,透過外商、台商等大量資金、技術、人才的投入,以及歐美各大學提供獎學金給中國學生,進入頂尖大學就讀,替中國培育高階技術人才,再加上中國毫無忌憚地竊取智財權,導致習近平於 2012 年主政後,其「中國夢」的霸權野心昭然若揭!
民主國家想要以經濟改變中國走向民主的夢想終至幻滅!然而,醒悟為時已晚,中國已成為科技獨裁極權的國家,其國力遠勝俄羅斯,但卻讓台灣承受中國崛起的第一個可能被併吞對象!
對民主國家政府的呼籲
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政府對台灣政府的通關密語一向都是「維持現狀」,然而國際社會都知道:台灣的現狀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只是一個自我管理的民主島嶼,而且還維持著「中華民國」體制。台灣人民好不容易熬過中國國民黨。
長期戒嚴與白色恐怖的統治,犧牲打拚,終能在這美麗之島開出自由的花!但是民主國家卻暗地裡不要台灣政府宣布獨立,明的講不支持台灣獨立!讓台灣政府繼續假冒「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備受屈辱!
現在中國的霸權野心與不遵守國際法的挑釁行為,已嚴重威脅國際秩序與世界和平!民主國家基於和台灣共享自由民主人權的價值,以及台灣在半導體與科技產業供應鏈的重要性。
我們呼籲民主國家:請繼續以行動嚇阻中國侵略台灣;協助台灣政府擺脫「中華民國」的桎梏,以避免中國依「政府繼承」聲索台灣。
對台灣政府與政治人物的呼籲
台灣政府與政治人物必須知道,是因為蔣介石的一己之私,害台灣在 1971 年以前,無法以「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方式留在聯合國,讓台灣必需假冒「中華民國」,以致有「中華台北」、「中國台北」、「台灣,中國的一省」等花名,人民心中的羞辱至深!
目前美國、澳洲、荷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都已公開表示「聯合國 2758 號決議不涉台灣」,台灣政府與各政黨政治人物,也應該為 2,300 萬人民的國際生存空間著想!
我們呼籲台灣政府與政治人物:教育部應該刪除歷史教科書中有關「中華民國政府於 1971 年退出聯合國」的敘述,不要再欺騙台灣人民;揚棄「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的「一中外交政策」,至少請邦交國對台灣作「國家承認」,而非「政府承認」。
對台灣人民的呼籲
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並不知道什麼是「聯合國 2758 號決議」,當然更不知道「中華民國還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只是由北京政府派代表行使職權」!
如果台灣繼續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下,則台灣人民的土地、財產、生命,都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以依國際法「政府繼承理論」來聲索繼承的標的。
這種政府繼承的實踐,發生在1978年美國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時,「中華民國政府」以 20 美元將華府雙橡園館產賣給高華德參議員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以逃避被繼承;而南韓盧泰愚政府則於 1992 年 8 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時,直接沒收「中華民國駐南韓大使館」,將它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繼承。
因此,台灣人民必須知道:「聯合國 2758 號決議」與「聯合國憲章第 23 條」是「中華民國」的死門;而目前美國、澳洲、荷蘭等國公開表示「聯合國 2758 號決議不涉台灣」,則是替台灣開了一個逃生出口。
台灣人民,您會選擇「死門」?還是「生門」?
作者:廖宜恩,前台灣中社社長、中興大學資工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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