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自作孽

二○○○年陳水扁執政時,也是朝小野大,國、親兩黨積極促使總統跛腳,其重點在於審核預算時,若不是刪除預算就是凍結預算,不會以立法的手段來癱瘓政府,因為他們認定民進黨執政只是暫時性,他們有信心很快就會班師回朝,所以不會立法綁死行政單位,以免作法自斃,然而目前的中國國民黨已經對總統大選失去信心,不會有太大的期待。

依政壇慣例,屬地方選舉的期中選舉就是在考驗主流民意對執政黨的認同,若是執政黨選得很好,代表主流民意對執政黨感到滿意,執政黨很可能會繼續執政,若是執政黨選垮了,就會出現政黨輪替。二○一六年民進黨第一次完全執政,可是連續兩次期中選舉,民進黨都慘敗,連可以躺著選的選區都選到躺著,依政壇慣例,民進黨早就該下野,可是民進黨連續兩次都繼續執政。

期中選舉民進黨跨掉,照理說應該下野,卻是繼續執政,代表民進黨做得再爛,都可以繼續執政,之所以會如此,是中共所促成,當年與中國共產黨衝突的是中國國民黨,中共與台灣人豪無恩怨,今日中共卻處處打壓台灣,與政治扯不上關係的事務都不例外,造成台灣人劇烈反共,而中共真正的敵人中國國民黨反而親共,甚至於以敵人的武力恫嚇台灣人,台灣主流民意當然不會讓這種政黨執政。

中國國民黨不曉得真的無知或是裝傻,不懂得排除困境,還繼續勾搭昔日他們所稱的「共匪」,當然沒有機會執政。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他們對總統大位真的失去信心,因而要以立法的手段癱瘓行政單位,而民進黨認定中國國民黨所立的法違憲,因而以肢體阻擋違憲的法案,使國會殿堂變成「鬥牛場」。

親綠民眾當然關心藍營所推出的踩憲法紅線的法案,紛紛在社群媒體提出解決之道,諸如釋憲、提出覆議、解散國會等等,事實上只有釋憲可行,然而大法官釋憲,結果卻難以預估,而其他方案都不可行。解散國會方面,只要國會沒有成功倒閣,總統就不能主動解散國會。覆議方面,原來《中華民國憲法》的覆議有否決權的功能,可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覆議卻沒有。

依循《中華民國憲法》,立法院的議決,若總統覺得窒礙難行,可以提出覆議,除非出席立委超過三分之二維持原議,否則決議無效,這就是總統的否決權,在這種體制下,總統的權力相當大。當年民進黨認為自己沒有機會選上總統,所以不希望總統有太大的權力,修憲時與中國國民黨交換條件,硬將總統的否決權修掉,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認為立法院的議決窒礙難行時,可以提出覆議,然而全體立委只要有半數維持原議,就推翻總統的覆議,完全執政時,總統的覆議有否決權的功能,朝小野大時就沒有。

一般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總統都會有否決權,否則行政單位會被立法單位困死,《中華民國憲法》的體制當然也如此,只是被民進黨修掉。當年民進黨若沒有那麼自私,只因自己選不上總統就將總統的否決權修掉,今日就不會有任何困擾,無論中國國民黨怎麼立法,總統都可以將它否決掉,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進黨是被困死。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