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警消退休制度」應比照「軍人」

蔡英文總統執政後,針對軍公教人員採取了一系列的退休年金制度改革,就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大致獲得社會普遍支持。不過,在大砍公、教退休年金數年後的今天,也不難看到了一些違反公平正義的部分。尤其是將警、消人員視同為一般行政職公務員及教師,進行的年金改革,造成一個曾經叱吒風雲,服務四十年的警政署長之退休年金,不如同樣服務四十年的軍人士官長;一個曾經出生入死的分局長退休,年金只有五萬上下,不到軍系相當職位者的一半;同樣在海巡署服務的軍、警人員,退休年金亦大有落差。這樣的改革,落得警、消高層退休後,生活捉襟見肘,害怕出門,荒謬至極。

眾所周知,警消人員從考試、教育、訓練、任用、官制、官規、服制、配階、獎懲、考核、考績、升遷、調度等,自成體系,分別由《警察人事條例》及《消防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法制規範,與一般公務員及教師,差異甚大。再者,警、消人員與軍人之工作性質,除了同具生命、身體之危險性外,執勤內容與時間均具有急迫、不規律等特殊性,可以說是,日以繼夜,全年無休。日前有立法委員提議,在全國各個派出所等警察機關,配置人員攜行式刺針防空飛彈供警察使用,即可證明在人民眼中,軍、警、消的工作性質高度蕾同。

環視全球各國,一旦國家發生戰爭,警、消人員即成為軍方的後續部隊,少有例外。在中國武力犯台情勢嚴峻之際,行政院亦擬規劃擴編警政署保二總隊,讓保警接受軍事化訓練,成為「第二陸軍」。另,警政署亦已計畫,針對保警施與兵器教練、手榴彈實彈投擲、小部隊戰鬥、基礎近身格鬥戰技、城鎮限制空間戰鬥、城鎮戰射擊訓練等軍事訓練課目,可見警察訓練軍事化已箭在弦上。更不要說,警政署已向各警察局招募戰術種子教官,進行四星期的武器、戰術進階訓練。警察從平時固守民生基礎設施,到戰時轉換為防範共軍突襲的「第二陸軍」,正如同海巡署被視為「第二海軍」一般,則警、消人員,包括退休年金制度在內的相關福利,更應該完全比照軍人。

據統計,從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間,警察(全國總計約七萬人)因公死亡殉職者有四十七人,因公傷殘者有四千三百八十五人,高居各行各業之首;二○一八年至二○二一年間,消防人員(全國總計約一萬六千三百人)因公死亡殉職者有四十七人,二○二二年全年,因公受傷者計有二百零五人。而從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間,軍人(全國總計約十七萬人)因公死亡殉職者有五十四人,因公傷殘者有八十三人,足見警、消人員之傷亡數及傷亡率均高於軍人,故警、消人員的辛勞與危險,不應被漠視。

綜上所述,警、消人員,在平時是「人民的褓姆」,在戰時很自然的會變成「第二國防軍」。只要戰爭一發生,國軍的任務就是在第一線「打擊來犯的敵軍」,警、消的任務則是「就地保護人民,不被敵軍傷害」。換言之,警、消的任務,絕對與國軍同等重要,甚至可能扮演打敗敵人的關鍵角色。因此,警、消人員就是「第二國防軍」,應該全面比照軍人的退撫年金制度。讓保衛台灣的重任,因為警、消人員的高度參與,更加有效。 (本文作者為台聯黨主席、前國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