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賴政府務必督促國教院忠實審查歷史教科書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舊金山和約》簽訂,並於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生效。一方面,《舊金山和約》生效剛滿七十二週年;另一方面,現正值高中選書季,一○八課綱即將邁入第六年,但台灣高中學子依舊無法從教科書中得知「臺灣地位問題」完整的真相。與其說是課綱的問題,不如說是教科書編者、出版社暨國教院的問題。

依照一○八課綱規劃,「國際局勢與臺灣地位」只建議在國際處境編寫:「包括因戰爭而締結的條約、相關的宣言、決議文及公報等。」也就是說課綱只給建議,不強迫怎麼論述,論述交給教科書編者與出版社,審查則交由國教院。可惜教科書編者與出版社,或基於自我審查,或基於市場考量,或基於私心利害,並沒有完整呈現真相;而國教院更沒有忠實於歷史審查,以致學子依舊是霧裡看花。以下筆者分別分析最忠實與最不忠實於歷史事實的兩個版本教科書。

三民版教科書前因後果敘述得比其他版本清晰,筆者分析如下:

八十二頁:「二次大戰後,日本放棄所有殖民地。臺灣、澎湖的歸屬問題,就在國際強權的主導下,由中華民國接收。不過,因為缺乏具有明確效力的法律文件,臺灣、澎湖的地位問題,時常引起討論,也影響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對自我與群體的認同感。」上述這段話確實符合歷史事實。

八十三頁至八十四頁:「一九五一年對日和平條約於舊金山簽訂,其中明載日本放棄臺灣與澎湖主權的條文。但舊金山和會召開時,中華民國政府是否能代表「中國」,遭部分國家質疑,無法與會。之後在美國協調下,中華民國政府另於次年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註九:對日和平條約與中日和約的條文中,都未載明臺、澎領土讓與何國,致使日後出現『臺灣地位未定論』的討論。」上述符合歷史事實,這是歷史教育大進步。

泰宇版教科書刻意隱匿客觀史實,以讓學生導引出錯誤的結論,真的是居心叵測。泰宇版教科書筆者分析如下:

一四七頁:「《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要求日本放棄臺、澎及南沙、西沙群島,同時,第四條規定日本必須接受美國軍政府有關第二條放棄領土的安排;故一九四五年,蔣委員長接受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接收臺、澎。」「圖五之十二,一九四五年日本無條件投降進程:十月廿五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根據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布的《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代表盟軍在臺北公會堂舉行『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臺灣交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中華民國政府亦宣布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光復臺灣。」筆者必須強調,駐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是要蔣介石代替盟軍接收台、澎,不是台、澎歸其所有,這不容泰宇版教科書魚目混珠。

一四八頁:「《中日和約》第二條重申《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放棄臺、澎及南沙、西沙之一切權利、名義及要求;而且《中日和約》為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條約,簽約主體明確,並不會有放棄對象混淆的問題。」這段話是全部篇章中最狡猾的!由《中日和約》第二條得知,日本放棄台、澎的領土主權是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而來,同時並無任何字句明確提及台、澎主權移交對象,也就是並未確定台灣地位的最終歸屬。再根據《舊金山和約》第廿六條規定,《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任何與日本簽署之雙邊條約,效力皆不能超越《舊金山和約》之規定,否則任何雙邊條約之規範大於《舊金山和約》之規定時,則所有《舊金山和約》締約國皆可一體適用。所以如果日本將台、澎的主權轉移給中華民國,參與簽訂舊金山和約的四十八個國家,也將同樣共同擁有台、澎的主權。

最後筆者要呼籲新政府上台後,教育部務必督促國教院忠實審查歷史教科書,讓青年學子們對台灣地位有清楚的認識,如此新世代才能對台灣的未來做出明智、正確的選擇。 (作者為台灣團結聯盟政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