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金廈翻船」可以翻轉台海關係

金門海域二月十四日發生海巡追緝中國違法快艇,快艇翻覆造成兩名陸籍人員落水死亡不幸事件;經過雙方代表密集穿梭談判後,迄今仍然僵持未能達成協議,幸好協商過程已經清楚呈現「沒有共識的共識」,也就是雙方維持溝通管道繼續協商,雖然不可完全排除協商受挫的可能,預期後續趨勢將往道歉慰問(或補償)的方向發展。這個事件的司法調查還在進行,事實真相與是非曲直還有待觀察,偶發的違法翻船溺斃個案之所以引起關切,在於發生的時機地點具有高度敏感性,在微妙的主權與安全的灰色地帶之外,更揭露背後敏感的台海、國際與國內政治角力。

事件發生的時間正好是春節假期,辛苦冒險出航執勤的海巡人員值得致敬,同時我們也不得不對陸籍「漁民」的冒險犯難存疑;假期間國安部門評估、決策、協調運作,以及危機處理機制的效能也值得注意;這個時機正當中國兩會政治大拜拜召開前夕,台灣則是新舊政府政權交接的尷尬期,同時碰上立法院新會期開議;金門軍事意義已經降低,卻是台海交流也是這次事件協商的踏板,金門與廈門地方政府扮演相當份量的角色,顯示地方與中央在交流關係中的功能性分工;中方雖沒有過度的升高緊張,卻藉機大力遂行灰色地帶作戰,主要有認知戰及侵蝕我國的領土安全與管轄權;國內部份立法委員吵翻天的借題發揮作秀與價值錯亂,恰好與美國政府四兩撥千斤的冷靜堅定回應形成很大的反差。

台灣沒有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美國也沒有加入),但我國仍然在不歧視原則下遵守規定, 「禁止水域」實質上就是台灣的領海,之所以劃定被中國稱為「敏感水域」的禁止水域,是因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不稱為領海是因為避免主權紛擾,台灣擁有實際治權及管轄權,實務上金門又在「海峽中線」以西靠近陸方,所以在三十年前就以劃設「限制水域」及禁止水域來加以管理,這是中國默認的一種台海分界管轄的形式,中國為了海域管理及避免兩岸與國際爭端,三令五申要求沿海漁船不得進入(我國)敏感水域,但是中國海警及漁政單位力不從心,多次(約計達到三十九次)要求我國海巡協助取締越境漁船;禁止水域的越界取締可說是海巡執法的日常,逃避查緝遭難的當事人雖然值得同情,恐怕還是要為這次事故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們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在中國與台灣都是明確的惡性違法事情。

從協商過程可以看到中台雙方都有就事論事的善意,雖然中方對台灣主權與海巡執法有些惡言,部份立法委員不明究理扭曲狂言則如火上加油,國家利益、主權維護、法律尊嚴、台海和平等原則,並沒有在國會殿堂得到應有重視與討論,反而以不負責任的質疑及陰謀論誤導輿論,中方就趁機進行認知戰與政治勒索,企圖藉由事件介入、影響台灣政治,並強化、擴大「一個中國」與海峽「內海化」的訴求與存在;單純的海域執法衍生的意外事件,根據事實理性協商順利落幕是雙方的共同利益,妥善處理將可以開啟兩岸溝通合作窗口,促進台海交流、穩定與和平的坦途,相信這是兩岸漁民以及人民共同的期待。 (作者為新台灣國策智庫研究員、台灣教授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