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移根電桿花2年 談什麼「行人優先」

政府推動行人優先政策,不過電桿、電箱等障礙物占據人行道,情況嚴重。(圖: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提供)
政府推動行人優先政策,不過電桿、電箱等障礙物占據人行道,情況嚴重。(圖: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提供)

台灣道路交通意外頻傳,被外媒抨擊道路環境與駕駛習慣對行人不友善,根本是「行人地獄」。行政院為擺脫惡名,推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分別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等4面向,推動19項行動方案,總經費將達665億元。除了改善路口安全設施、校園周邊環境與人行道外,也將配合交通執法。行政院還將訂出考核機制,每個月公布各縣市執行改善的成效。

其中,針對道路工程提出9項方案,包括改善路口行人安全設施,包括路口行人專用時相、行穿線退縮、庇護島等4601處,其中行人時相3583處;另外包括改善人行道、排除障礙;改善校園周邊道路、減少路側電桿、燈桿等障礙物522處;針對非號誌化路口安全也將設置停讓線5241處,同時將持續滾動盤點改善工程。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4面向、19項方案其實很多是之前已經提過,問題是執行有沒有到位?如果沒有落實,那任何措施、方案都是枉然。

行人的安全究竟有哪些問題?立委游毓蘭以人行道舉例,人行道的現況問題是法令規範過於殘破分散,並未強制要求市區道路設置人行道,更出現只要有騎樓就可以不用設置人行道的規定。游毓蘭特別指出,尤其人行道往往還有障礙物占用的問題,從家具、盆栽、車輛,尤其是不易遷移的電桿、變電箱等,據統計全國目前總計約有60萬個變電箱及300多萬支電桿林立,其中更有不少占用於人行道上,民眾行走其中,不是上演障礙賽,就是被迫走上馬路跟車爭道。

台北市議員李明賢說,他選區的南港路二段在短短200公尺中就有55座電桿、電箱等障礙物;市議員徐巧芯也指出,有些路段的電線杆、電箱幾乎占滿整個人行道,人行道就算畫了也沒法讓人走「形同虛設」;還有電線桿設在人行磚上,只要下雨天打傘就會「卡住」。

電箱等障礙物占據人行道,行人打傘就會「卡住」。(圖: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提供)
電箱等障礙物占據人行道,行人打傘就會「卡住」。(圖: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提供)

另外,有些巷道轉彎處也經常是車輛視野的死角,所以畫設有綠色路面的人行道,希望車輛注意閃避,但若有變電箱設在轉角,還是會演變成人車爭道的情況。為此,基層民代主張,談到「人本交通」時,首要應該移除人行道上的電箱、電桿。不過要移動這些設施,主導權往往在中央。

李明賢質疑,過去他在台北市辦理會勘電桿或電箱下地,但台電、中華電信等國營事業總是一堆遇到藉口跟理由,就是不願積極處理,這就是造成行人地獄的原因之一。

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形容,要移一根電線杆「要花2年時間」!他解釋,台電對於移除電桿通常都態度被動,甚至排斥,往往要民眾陳情,台電才願意考量移動電桿電箱;甚至議員還要幫台電找合適的移置地點,又可能為了要不要支付租金問題而停擺延宕!

張斯綱質疑,各單位根本不重視、甚至排斥移置電線杆這件事;也沒有把人本交通放在心上「還想著要計算租金」。他強調,各平行單位間應該要協調,一定要以人本為優先。

桃園市議員牛煦庭則說,在桃園當地儘管近年來儘管桃園有增加人行道與調整車道的配套,但細節上有很多改善空間。例如電桿電箱卡在人行道中間的狀況,顯示人行道還是為了既有的設施而改道、讓步。

牛煦庭指出,中央地方應強化電桿、電箱地下化或立體化等配套作法,又如電箱如果必須設置於平面上「經常為了放在誰家門口而吵架」,甚至成為地方政府拖延進度的藉口,他建議這種鄰避設施應該可以提出稅務減免等回饋誘因,降低溝通門檻;另外,人行道設計也應分別預留設施帶和行人使用的空間,才是正確的方向。

電箱、電桿等障礙物阻礙人行道,行人只能與車爭道。(圖:台中市議員黃健豪提供)
電箱、電桿等障礙物阻礙人行道,行人只能與車爭道。(圖:台中市議員黃健豪提供)

立委洪孟楷也說,在新北市以泰山、三重、五股等地為例,由於早年就已經開發,很現實的問題就是路幅不夠,導致行人行走空間不足,經常造成人車爭道的驚險場面,但如果這些路段全部畫紅線,也還是難以避免有車主違規臨停,雖然地方已經要求警方在熱點加強執法,但更重要的應該是思考配套,例如面對嚴重違停地段,能不能在附近增設停車空間?

洪孟楷強調,固然落實執法和教育宣導很重要,不過地方也有要面對的問題,中央不能只是一味地命令要求,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來伸手協助地方改善,這樣不但無法達到改善效果,反而會變成中央地方互相推卸責任。

另一方面, 從5月開始,為了掃除「行人地獄」展開的交通大執法並配合科技執法,雖然促使汽機車禮讓路口行人,不過也不時傳出造成交通回堵等民怨。

洪孟楷說,雖然沒有實際接到類似陳情,不過的確從媒體得知相關報導,他也同樣認為,如果要抓得嚴就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不能因噎廢食,否則上面一道命令卻沒有考慮實際狀況,反而造成交通壅塞更加嚴重!因此維護行人權益固然重要,交通部門也必須提供良好的配套,行人和駕駛人也能同時得到保障。

游毓蘭則認為,政府除了應加速電箱、電桿的遷移及地下化,尤其針對校園、醫院、捷運站周邊更應優先立即處理;至少應該在6個月內完成加設包覆及反光裝置,減少機車自撞傷亡。另外664億元預算中,也應有一定比例以上用於電桿、變電箱遷移或地下化的工程。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指出,改善交通662億元預算,應有一定比例用在電桿電箱地下化。(圖:立委游毓蘭辦公室)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指出,改善交通662億元預算,應有一定比例用在電桿電箱地下化。(圖:立委游毓蘭辦公室)

要改善行人交通安全,從近程的號誌、標線與工程改善到中長程的道路設計和觀念教育,洋洋灑灑、千頭萬緒,但真要做起來,可能如同市議員所說的「連移根電線桿就要花2年」!洪孟楷強調,關鍵仍在於主責單位是否願意負起責任,否則行政部門如果「為做而做」,要方案就給你很多方案,讓人看到眼花撩亂,但若無配套、無法落實,也還是無法解決問題。(李人岳報導)

電桿、電箱等障礙物幾乎占滿人行道,造成人車爭道。(圖: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提供)
電桿、電箱等障礙物幾乎占滿人行道,造成人車爭道。(圖: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