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 保護自己從 詢問 開始 同學們 你學會問了嗎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專員邱子珍在接受「少年新聞週記」節目訪問中表示,青少年喜歡一個人的過程中,要先學會問,譬如:
男同學問:我很喜歡妳,跟你在一起我覺得很快樂,妳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嗎?
女同學說:我還不知道吔(有點害羞…)
男同學:那妳是願意嗎?
女同學:我不知道啊!
不管你是國中或高中同學,女同學如果回答「不知道」這樣是什麼意思?可以開始追求嗎?
不知道就是不確定,也有委婉拒絕的意思,「詢問」就是確定對方意願最不會錯誤的方式,青少年情竇初開,對感情的體會不深,常常無法馬上確定,所以得要慢慢進行。
很多父母不願孩子在國、高中時交男女朋友,但父母不一定禁止的了,父母愈是不准,孩子戀愛的時候愈是不敢跟父母說,與其禁止,不如教孩子如何尊重及詢問,詢問是尊重對方也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
唯有詢問了,才能確保沒有違反他的意願,但交往之後,有一方表示不願再繼續下去了,另一方應立即停止,如果再苦苦追求,期待用各種方式挽回他的心意,可能就會被告跟蹤騷擾了。
男同學不斷用通訊軟體表達愛意或是不斷的給出訊息,女同學受到騷擾時,也要適時的讓對方知道他的行為已經讓妳感到不舒服,這時候女同學可以回:「請你不再要再一直line我了,我要做功課,你已經影響我的生活了。」
男同學這時就應該要立即停止,因為女同學表明意願了,如果男同學再繼續追求行為,女同學可以告訴父母或老師,在第一時間就處理問題,免得愈陷愈深,到達心生畏怖的地歩,是我們不想看見的。
或者如果女同學一直沒回復訊息,男同學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不斷追求,導致跟蹤騷擾行為而被告時,男同學也會覺得很受傷,所以雙方藉由問答之間確定意願,「詢問」才是現在感情最重要的第一歩。
男同學:如果我明明問了,且她也答應了,她事後又反悔了,怎麼辦?難道我要錄音蒐證嗎?
如果經過他的同意又被告,在警察詢問時,或在少年法庭上法官詢問的時候,極力陳述你確實有問過他,並經過他的同意,事後反悔的情形常是他對你不滿意,又或者看到你跟別人在一起,所以不一定提告就會成立,法官會衡量所有的證據做出對少年最有益的裁定。
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後,要教導孩子感情中尊重他人的感受非常重要,什麼是尊重他人的感受,就要從學會「詢問」開始,詢問是尊重他人,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每一段不同的關係都可以先詢問,尤其是青少年,不要憑感覺或猜澈對方的心意,以免做出傷人傷己的感情事件。
同學們,學習做一個彬彬有禮的君子、淑女,請從「詢問」開始,千萬別再說愛在心裡口難開了。
圖說: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專員邱子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