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智論文門】林智堅首出庭成省話一哥 唯獨聽到這句他大聲了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今天親自出庭駁抄襲論文,他全程表情嚴肅而且省話,幾乎都由律師上陣和對造律師「鬥嘴鼓」,唯獨法官問到他是否要認罪時,他語氣昂揚地說,自己「沒必要、沒動機、沒抄襲」,強調論文都是自己撰寫的,沒有認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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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今天到台北地院出庭相當省話,幾乎都由律師代打。陳品佑攝

林智堅今天在大批媒體守候下到台北地院出庭,由於場面混亂還造成多人跌倒,大門也差點被擠破。林智堅委任《著作權法》權威律師蕭雄淋及同所的律師胡中瑋協助答辯,他一入庭就神情嚴肅的和兩名律師交換意見。

由於此案的政治性極強,法官開庭後還先花5分鐘時間向旁聽民眾講解什麼是自訴及以後的流程會怎麼走。法官表示,自訴人(余正煌及律師團)一方是取代檢察官角色,所以在法庭上須負舉證責任,強調法院一定會秉持公平第三人角色,用公平正義的原則審理案件。法官也意味深長的教育大家,任何人在被判有罪之前都該秉持「罪疑惟輕」、「無罪推定」等原則來處理。

法官之後要林智堅就「認不認罪」做答辯,一直沉默聽法官訓話的林智堅突然瞪大眼、語氣高昂地強調「我是用2014年的論文做依據,在指導老師陳明通的指導下完成『創作』,我沒必要、沒動機也沒抄襲,所以沒有認罪的問題。當時我跟陳明通老師有時在學校、有時在辦公室meeting(討論),我待在台北的時候就在學校寫(論文),在新竹的時候就不一定。」

林智堅一氣呵成的講完後,接下來全程幾乎都由律師代答。林智堅律師團表示,余正煌指證林智堅抄襲之處,其實是2016年1月5日陳明通「客製化」交給余正煌參考的草稿(林智堅論文初稿的雛形),林智堅在同年2月1日就創作完成「碩士倫文研究計畫初稿」,還經過公證人公證。林創作在先,余卻拿林智堅的草稿(初稿雛形)來告林智堅,根本是「世紀大冤案」。

律師團加碼表示,余正煌在提自訴前先召開記者會,就是想用媒體、網路和立委的力量施壓法院、恫嚇林智堅,如果余正煌當時向檢方提告(秘密偵查)而不是透過法院自訴(公開審理),「應該早就不起訴了!」

律師團還舉證說,余正煌的論文共89頁,附錄22 頁就是複製貼上林智堅與民調單位共同創作的民調問卷,內有27 頁的表格則是「改作」民調,其他文字就是從民調發展而成。如果抽掉民調報告,論文就失去存在基礎,余的論文引用民調問卷和改作「量非常大」,建議法院要請余出庭解釋他到底花了多少時間準備和寫論文?

律師團砲轟,余正煌的論文改作未經林智堅和民調公司同意,依目前法院實務通說,未經合法授權改作的著作,就是沒有著作權的著作,余正煌自然沒權利提告,也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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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煌委任律師團(左起)曾威凱、張祐齊、吳俊達砲轟林智堅抄襲論文。

但余正煌律師團也不甘示弱,火力全開展開反擊說,余提出自訴完全合法而且受《憲法》訴訟權保護。律師團強調,余正煌只是一介默默無名的調查局公務員,林智堅是前新竹市長和企圖問鼎桃園市長的執政黨當紅政治明星,余正煌怎麼有能力恫嚇林智堅?余正煌才是無端被捲入選舉事件的人,而且因為林的勢力害他受到無窮無盡的壓迫,才是全案真正的受害者。

況且,林智堅歷次開記者會時,一再用暗諭的方式讓不知情的第三人可能誤認余正煌才是論文抄襲者,根本沒考慮到林正煌身處公務機關可能面對的處境,另外,台大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都已經認定林智堅抄襲了,林還要去訴願、打行政訴訟,這才逼得余正煌只能透過法律行動自清。

余正煌律師團也一一點出林智堅抄襲處,強調余正煌當時曾寄了一份初稿給陳明通,余為了避免有人抄襲著作還先刪光注釋,如果余不是原創,事後怎麼可能在論文裡把注釋一個一個拚回來?反觀林智堅卻疏忽沒檢查就複製貼上,才會出現與這份初稿高度雷同的問題。律師力駁「余正煌的論文只是利用林的民調數據進行分析,研究林智堅勝選的關鍵因素,民調只是參考數據而已,這是自己獨力完成的創作,並不是對方律師說的『衍生著作』。」

法官見雙方唇槍舌戰不休,決定結束庭訊,法官要求雙方就今天的討論內容再提出書狀說明,全案以後恐怕還有得吵,法官裁定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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