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涉A錢3年 公視5位董監事出馬調查 並全力配合檢調單位

公視小編楊景名涉3年A錢18萬案燒了一星期,公視董事會終於在15日開會決議,出動5位董監事出馬調查,稽核室展開專案查核,並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公視8月15日召開第7屆第29次董事會,會中就公視台語台、公視+臉書粉專營收綁定員工個人帳戶一案,董事及監察人進行充分討論後,達成以下決議(全文):

1、本案違背工作倫理、破壞組織聲譽,經管團隊主動發現,且已立即採取相關處置,惟仍有必要再做進一步調查,俾能釐清更多事實。董事會請3位董事、2位監察人參與後續調查作業,以利維護組織紀律。

2、本案未待召開董事會,胡董事長已依職權指示稽核室展開專案查核,將於完成後向董事會報告。

3、責成經管團隊即針對現行工作規則及相關規章進行完整盤點,評估是否有需強化之處,以符組織管理之需求。

4、請經管團隊儘速完成研議中之社群平台管理辦法,連同帳號清查結果,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5、若有檢調單位進行有關本案之相關調查,基金會將全力配合,釐清事實。

6、本案相關部門主管自請處分,乃負責之表現,後續處理結果將予以公告,以昭公信。

7、本案對外說明應更為詳明,且表達基金會對於同仁誠信執行業務的嚴謹自律要求,以釋外界之疑。

8月8日,公視基金會內部一則公告引發關注,內容提到,自民國110年10月至113年06月期間,公視台語台、公視+、Facebook粉專營利,皆匯入數位內容部互動媒體組企劃楊員私人PayPal帳戶。惟當事人無法說明綁定帳戶之辦理依據,其轉調部門或職務異動,亦未就綁定帳戶告知其他同事或洽詢移轉至公視指定帳戶;且明知數位內容部自112年08月起查找公視+綁定之帳戶,卻不透露自己就是帳號持有者;直至承辦人員透過繁複過程於113年06月25日確認持有者,並由主管通知限期返還公款後,才在113年07月05日匯款至公視指定帳戶。公視公吿指出,「楊員遲不通報其私人PayPal帳戶接收本會粉專營利,致本會耗費人力查證,難謂無損本會權益,亦有違誠信職務倫理,茲懲處記大過一次。」

這次涉及A公款,公視企劃楊景名只記一大過的懲處,被外界質疑「護短」,前台灣高檢署檢察官、律師張熙懷質疑公視「不移送、不提告」,疑似「護短」,已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楊涉嫌業務侵占、洗錢罪,請求檢察官依法偵辦。一星期後,公視召開董事會,作了緊急處置。

公視總經理徐秋華提出的內部簡報資料也提到,承辦人員在部門內查找多時均毫無線索,同步持續與Meta窗口詢問各種解決之道,雙方從113/1/3-113/6/25 期間 ,共有51封email信往來,Meta終以隱碼方式提示 :帳 戶管理員facebook之個人Email為 k****e@g**il.c*m。承辦人員透過內部多方逐一詢問,此時楊員才承認個人持有FB綁定之Email。徐總經理提到,即使確定是楊姓員工私吞,但「透過繁複費時之聯繫與調查,直至113年06月25日始確認『臺語台』、『公視+』粉專之財務管理員皆為本會數內部同仁楊員,綁定匯款帳戶為其私人之PayPal帳戶。」

公視總經理的簡報提到,為審慎處理此案,部門一、二級主管兩度在人資、法務協助下,兩度徵詢律師專業意見,認為員工於經營粉絲團期間綁定個人帳戶,雖無法提供簽核授權辦理之依據,但難以證明綁定個人帳戶即有侵佔公款之故意。簡報也轉達楊的意見,表示不知公視有專屬之PayPal帳戶,且於111年11月調整職務後,「不知這筆錢要向誰報告,如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