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薰收法院公文疑詐騙 北院證實真的挨告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藝人小薰(黃瀞怡)日前在臉書PO文,表示收到法院公文,懷疑是詐騙集團。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表示,本案是保險公司向小薰請求損害賠償,法院通知她7月15日到庭調解。

台北地院指出,台北簡易庭的確有這個案子,是富邦產險公司對黃女提出的訴訟,富邦產險保戶於民國106年5月間與黃女駕駛的租賃小客車在台北市富錦街附近發生擦撞,該保戶向富邦產險辦理出險並獲得修車費用的賠付後。

北院表示,富邦產險依保險法第53條規定取得保戶對黃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且提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等文件,前2項文件上面都有黃女簽名。

北院指出,該庭訂於7月15日進行調解,並通知兩造到場,黃女如果仍有疑問,可向北院聲請閱卷宗,或於7月15日調解期日到場,以便與原告釐清事實真相。(編輯:方沛清)108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