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長出沒博弈案現場 中市警:記1大過調行政警察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2日電)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日前與刑事局偵辦網路博弈案時,發現自家小隊長在場遭質疑包庇;霧峰分局今天表示,經考量後加重處分,除記1大過懲處,並調整職務改調行政警察。

據了解,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日前支援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職棒簽賭案時,有霧峰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也在現場,辦案人員待小隊長騎機車離去後,才帶隊進入據點搜索,被質疑有包庇之嫌。

霧峰分局說明,全案執行搜索前,先行派員前往現場勘查,期間疑似見到林小隊長,由於現場無處可供監控,勘查人員旋即返回分局報告現場狀況,隊長下令出發搜索,並未因有疑似林員在場而中止行動,搜索過程中亦未見林員在場,且全案順利破獲,並查扣相關贓證物並逮捕犯嫌。

警方指出,林姓小隊長當天配合單位執行專案勤務,從未經手此案,且分局清查相關執行搜索勤務人員的Line、IG、FACETIME、MESSENGER、電話通聯等均未有與林員對話或簡訊紀錄,林員對此案搜索時間、地點完全不知情,未有洩密情形。

警方經查,林員因偵辦案件與犯嫌接觸後相識多年,知悉犯嫌為特定交往對象,仍經常前往此處所卻未向分局報告,顯見過從甚密,並於勤務時間擅自離崗。

警方認為,林員除違反勤務紀律外,同時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並與經營職業賭博業者接觸交往,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等相關規定,就整體違失合併考量其行政責任,加重處分,予以記1大過懲處,並調整服務地區及改調行政警察職務。

至於搜索當天林姓小隊長曾前往此處所,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警方指出,目前尚調查中,如查證屬實,分局絕不護短,將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編輯:陳仁華)11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