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車牌註銷 運將自噴號碼送辦

(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巡邏警組10日凌晨執勤時,行經前金區七賢、市中路口時,見一輛計程車紅燈越線臨停,遂前往盤查,因該車車牌之字體明顯變形,與正常不同,經查詢車籍資料,發現該號牌早已註銷,隨即請駕駛吳男返所協助調查。

經瞭解,54歲吳姓駕駛所駕計程車於二月初車牌已遭註銷並繳回監理站,吳男貪圖方便,於原懸掛車牌位置,異想天開的以白色與紅色之噴漆,噴偽造原本車牌之型式及號牌,並行駛於道路;當晚吳男駕駛該車出來買飯、順便隨機載客,未料被警發現行使偽造車牌致遭逮捕;全案於偵訊後,除將吳男依涉嫌偽造文書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外,另交通違規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偽造車牌、號牌註銷、駕照註銷、登記證廢止及紅燈越線等規定舉發掣單。

警方補充說明,吳男涉及五項交通違規包括:1.使用偽造車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1.3」規定要處新臺幣3600-10800的罰鍰。2.無車牌行駛道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1.8」的規定,要處新臺幣3600-10800的罰鍰。3.駕照註銷仍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1.4」的規定,要處新臺幣6000-12000的罰鍰。4.計程車證廢止仍職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的規定,要處新臺幣1500-3600的罰鍰。5.紅燈越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2.3」條的規定,要處新臺幣900-1800的罰鍰。

新興分局分局長陳志榮表示,警方會持續針對各類交通違規予以取締及加強可疑人車盤查,防制各類不法,呼籲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對於各種車籍或駕籍之規定,應確實遵守,民眾如發現可疑人事物,可立即報案通知警方到場查處,藉由警民合作,共同維護安全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