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K條款翻身 張國煒 有望獨資成立星宇

工商時報【張佩芬╱台北報導】 星宇航空獨資設立一案出現翻盤,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與民航局長林國顯前(18日)晚與媒體餐敘時指出,交通部退回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是要民航局考慮一併修改其他相關法規,不會以業別來約束申設業者。也就是星宇可獨資設立、不需合資,年底前可望完成修法公告實施。 星宇航空設立門檻峰迴路轉。上周同為交通部政次的范植谷退回民航局呈送的修正案,民航局昨日又接到交通部通知,要求該局在本月底完成修正案檢討並重新報部。因此,「小K條款」有了翻身機會。 王國材身兼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簡稱航發會)董事長,去年11月上任後,今年2月起,每月舉辦民航座談,首位邀請者即為星宇航空創辦人張國煒。 王國材指出,張國煒對航空事業非常執著及專業,充滿航空夢,在客層、航線上都知道要與現有兩大航空做出區隔,因此對星宇成立,他表示樂觀其成,且政府應盡快修改相關法規,讓張國煒這樣有熱誠的人進入航空業。 對於新設航空公司一定會面對的時間帶問題,王國材認為,張國煒在國際航空市場歷鍊20年,擁有很好的關係與人脈,時間帶的取得就是要靠這些,應該有辦法可以解決的。 根據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非航空業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設立至少要5年以上,且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要達新台幣60億元;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須具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 至於媒體問到星宇航空設立門檻,民航局長林國顯則指出,修正案是經過兩次公聽會後修訂的,原提出的修正案開放方向不變,公司法人只要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並要有航務、機務、飛安、機隊、品管等5大飛安主管經營團隊,同時至少要有3架飛機,就可以申請設立航空公司,但是進來之後還要經過五階段認證,並通得過所有考試。 航政司長陳進生則表示,民航局估計本月底前就能重新提出修正案,草案需在交通部公告兩個月,徵詢各方意見,有機會在年底前完成修法公告實施。 林國顯說明,民航法已增列退場機制,航空公司如決定歇業需在2個月前申請,否則出現重大影響將處以負責人1千萬元罰款與1年刑期。陳進生則表示,刑期部分法務部還在衡量,一旦獲行政院通過,就會列入立法院優先審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