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無完善配套 婦兒盟籲人工生殖法暫緩送立院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再度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王誌成攝)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再度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王誌成攝)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二十五日再度強調,人工生殖法草案尚無完整配套措施,且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呼籲草案暫緩送至立法院,否則一旦修法通過,恐為台灣製造更多孤兒。

針對婦兒盟等所提出的疑慮,國健署則回應,今年五月十七日至七月十三日草案預告期間收到諸多各界意見,都會一併納入討論。目前已進入法制作業程序,有關第五十條相關訊息知悉權、第六條兒童權利部分,會進一步評估、彙整專家意見修正。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八月五日至八月十九日就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進行問卷調查,調查蒐集全台灣二千一百九十一筆資料,有效樣本數二千零四十二筆,包括民眾對法規的意見、對代理孕母及單身或同性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的看法、兒童權益等。

調查結果超過八成七填答者認為草案沒有完整考量到各個面向,甚至有超過九成三認同精卵恐淪為商品。民團強調,婦兒盟主張人工生殖法草案應拒絕「國造孤兒」、反對「母胎單親」,呼籲應共同捍衛兒童最佳利益。

民團表示,依目前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委託夫妻在孩子出生後未做出生登記且未扶養,竟然只罰二十到一百萬元,若孩子生下來不滿意可以退貨,只需負擔二十萬元,形成另一種社會問題。

民團指出,國外早已發生多起代孕孩子被棄養案例,包括「義大利夫妻丟包烏克蘭女嬰」、「中國藝人鄭爽在美國代孕棄養」、「美國脫口秀名人棄養代孕兒」等。人工生殖法違反社會倫理,孩子除非有生命安全的醫療需要或是疑慮另一半的血緣關係,才能得到捐贈者辨識資訊,等於完全漠視他們的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