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南部中心/洪明生、陳芷萍   屏東報導

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外頭的人行道上,畫了整排的機車停車格,不少騎士直接把機車騎上人行道停車,結果遭人檢舉,光是今年就已經開出兩百多張罰單。不少民眾覺得把停車格劃在人行道上是罰單陷阱,還有年紀大的民眾說,天氣這麼熱,機車這麼重,要用牽很累!


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人行道上一台又一台的機車呼嘯而過,找到想停的位置之後,才停下車來。這裏是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外頭的人行道,仔細看,人行道上劃滿了一整排的機車停車格,騎士想停車,想當然爾的,就直接騎上人行道,但這樣其實已經違規。機車族表示,「不知道要用牽的,因為這邊就有格子嘛,所以理當來說我們自然的行動,會騎到格子那邊。」

還有騎士更誇張,直接從殘障坡道騎上去,騎到不能停的騎樓區域,反正想停哪裏就停哪裏,沒在管有沒有劃設停車格,十分的隨性。但就有人看不過去,偷偷錄影檢舉,光是今年一到七月,警方就開出兩百多張罰單,讓騎士哀哀叫。屏東縣議員曾義雄到場會勘,「剛剛看沒有任何人會用牽的,那叫用路的習性問題,應避免讓所有人落入了罰單陷阱。」

屏東分局第五組長蔡鴻哲表示,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前人行道設有機車停車格,時有機車騎士為停放車輛直接騎上人行道,遭到民眾檢舉或為警方舉發,屏東警分局提醒駕駛人,人行道係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依法不得駕駛車輛於人行道上行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規定,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警方呼籲民眾,機車、慢車行至騎樓、人行道等區域,應下車以「牽行方式」停放,以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


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檢舉達人出沒,警方也好心張貼公告,提醒民眾不要亂停車,還在兩旁的入口設置告示牌,呼籲騎士用牽的,但可能牌子不夠明顯,幾乎都被忽略。但聽到記者告知有人檢舉,騎士幾乎都會配合用牽的,只是這一牽就要走好幾十公尺才能到路口,讓女機車族推得好辛苦,一喊又累又熱,另外一名年紀較大的婦人來運動中心復健,指著身上的護腰說,「你沒看到我的腰繫著這個,我都快要受不了了,還牽那台機車」,直呼不合理。

如何兼顧安全和市民的便利,縣議員將邀集公部門和警方研議解決辦法,在還沒改善之前,還是提醒民眾機車不要再騎上人行道,以免荷包失血。


原文出處:屏東人行道劃停車格 騎士騎上人行道挨罰「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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