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4路口 警方6月起啟動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

圖:屏東市有個四路口,警方六月起啟動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記者陳昭楨攝)
圖:屏東市有個四路口,警方六月起啟動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記者陳昭楨攝)

屏東縣警察局為遏止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造成事故及傷亡,六月一日起將在屏東市四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的違規科技執法設備。

屏東縣警局統計,全縣一一0至一一二年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共計五百七十七件,佔行人事故比率百分之三十五點九,其中,十七件為死亡事故。

屏東縣警局將在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瑞光南路與民生路、自由路與大連路及自由路與公園路等四處易肇事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並規劃六月一日起正式啟用執法,全面守護行人安全。

警方指出,當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一車道寬、約三公尺,即違規開罰。

屏縣警察局長戴台捷提醒,車輛駕駛務必注意人車距離,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若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可能吃上一千二百元至六千的罰單;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可處七千二百元至三萬六千元罰鍰外,更會面臨相關刑事責任訴訟,並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而行人穿越馬路也應遵守標線號誌指示,若擅自穿越車道、闖紅燈也會遭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