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推「33鄉廉」計畫 導正涉貪歪風

據屏東縣政府政風處統計,近10年有11個鄉鎮、14位鄉鎮長涉貪瀆案件,希望透過「33鄉廉」計畫整合資源、導正歪風。(謝佳潾攝)
據屏東縣政府政風處統計,近10年有11個鄉鎮、14位鄉鎮長涉貪瀆案件,希望透過「33鄉廉」計畫整合資源、導正歪風。(謝佳潾攝)

屏東縣鄉鎮市長涉貪不斷,當中長治鄉不僅連3任鄉長涉貪下台,連代理鄉長也因貪瀆案僅上任7天,引發譁然,據縣政府政風處統計,近10年有11個鄉鎮、14位鄉鎮長涉貪瀆案件,希望透過「33鄉廉」計畫整合資源、導正歪風。

屏東縣共有33個鄉鎮市,長年來鄉鎮市長因涉貪下台案例層出不窮,當中長治鄉在近20年更是連3任鄉長涉貪,從邱永安賣官收賄、許玉秀詐領補助款到古佳川不法核銷,地方議論紛紛,但最令人咋舌的是,連代理鄉長都涉貪出事。

許玉秀羈押期間,屏縣府指派李新煌擔任長治鄉代理鄉長,隨後爆出李在麟洛鄉長任內收取工程回扣,李僅代理7天即下台。而今長治鄉狀況仍不平靜,古佳川因涉貪2度遭停職,導致公所不到2年換了2次代理鄉長,鄉民自嘲「鄉長都不知道換到哪位了」。

據屏縣府政風處統計,近10年共14位鄉鎮長涉貪瀆案件,包括車城鄉林錫章、枋寮鄉陳亞麟與盧文信、春日鄉柯自強、佳冬鄉龔日光、崁頂鄉林光華、竹田鄉傅民雄、長治鄉許玉秀與古佳川、三地門鄉歸曉惠、麟洛鄉李新煌與蔡志和、獅子鄉孔朝、琉球鄉陳隆進。

政風處長王俊凱指出,這些犯罪態樣以收受賄賂或回扣最多,次為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圖利罪,他分析,可能是鄉鎮市長對於政府採購程序、經費核銷及特支費等相關規定不熟悉,所以容易觸法。

王俊凱說,屏東縣有18個鄉鎮未設政風機構,經統計,未設的鄉鎮公所貪瀆發生率為有設置的2.7倍,而依法規定,人口數超過2萬5000人的鄉鎮公所需設政風機構,反之則由鄉鎮公所評估是否有設置必要,所以政風處無法硬性規定每鄉鎮都設。

但王俊凱強調,縣府目前推動「33鄉廉」計畫,由專任政風人員協助這18個鄉鎮推動廉政業務,並跨域結合屏東地檢署及屏東審計室,盼有效導正歪風。對此,有民眾期待貪瀆案能因此下降,但也有人認為,貪就是貪,效果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