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詐領公帑 今天凌晨羈押禁見

圖: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及詐領公努,今晨遭法院裁准收押禁見。(記者毛莉攝)
圖: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及詐領公努,今晨遭法院裁准收押禁見。(記者毛莉攝)

記者蔣謙正、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以不實單據詐取公款十萬餘元!檢方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押古佳川,三十日凌晨經屏東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屏東縣府表示,長治鄉長古佳川因案羈押,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指派許重慶代理鄉長,並於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於鄉公所辦理交接典禮,由縣府民政處派員主持、監誓及財稅局監交,期許長治鄉在許重慶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

屏東地檢主任檢察官魏豪勇說明案情。(記者蔣謙正翻攝)
屏東地檢主任檢察官魏豪勇說明案情。(記者蔣謙正翻攝)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魏豪勇、檢察官歐陽正宇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長治鄉長古佳川涉嫌詐取公帑情事,發現案情有重大進展,向屏東地院聲請核發搜索票,於二十九日執行搜索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

檢調單位初步發現,古佳川於一0九年至一一0年間,利用任內綜理長治鄉公所一般事務費及工程管理等公款,以不實單據辦理核銷、請款,所詐得之款項則支應私人開銷至少十萬餘元。

屏東縣府派許重慶代理長治鄉長。(記者毛莉攝)
屏東縣府派許重慶代理長治鄉長。(記者毛莉攝)

檢方表示,專案小組經嚴密蒐證,分析勾稽掌握具體事證,承辦檢察官歐陽正宇訊問後,認為古佳川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經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親自到庭論告,法院於三十日凌晨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