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三十萬交保復職

圖: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被羈押近十一個月,今天復職。(記者陳昭楨攝)
圖: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貪被羈押近十一個月,今天復職。(記者陳昭楨攝)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捲入貪污案,經院檢羈押近十一個月、昨天裁定三十萬元交保;今(一)天復職的古佳川喊冤強調,不可能為貪五萬多元去觸法,將會繼續捍衛自己的清白。

古佳川被屏東地檢署指控涉及在二0二0至二0二一年間,以不實單據核銷其父親生日宴會餐費、張惠妹跨年演唱會紀念品等貪污罪;屏東地檢署認為,古佳川與張姓特助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其中,張姓特助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古佳川則於移審後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先後共被院檢羈押長達近十一個月,昨天由法官裁定三十萬元交保候傳。

今天復職的古佳川表示,他為人不貪不取、清清白白,工程、人事都依法行事,他購買的是張惠妹演唱會外套作為公務識別使用,就如同很多民意代表購買名牌外套再繡上公務識別標誌使用,而且都有電子發票,這些鄉長特別費本來就可以使用,他不可能去貪這五萬多元,而購買張惠妹演唱會門票根本是誤導!

古佳川強調,因為負責核銷的張姓課員便宜行事,去外面商家要了收據亂核銷才會引發爭端,而事後不敢負責也推給他,這些核銷細節他根本不了解,將會循司法途逕繼續捍衛自己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