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麟洛鄉長蔡志和涉弊案 收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9日電)屏東縣麟洛鄉長蔡志和因涉及工程弊案今天被屏東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下午,屏東地方法院裁定聲押獲准,蔡志和成為屏東縣內第七名因案下台或暫時下台的鄉鎮市長。

屏東地方法院下午5時40分左右裁定蔡志和聲押獲准,縣政府民政處長鄭文華表示,縣政府已展開派代作業,將盡快完成程序,明天上午看能不能完成派代作業。至於派代人選,鄭文華不說,他表示,「要先跑完程序」。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韻如表示,蔡志和從民國104年到106年間,在鄉公所的自行車專用道等工程中,收取回扣及圖利廠商,圖利件數雖沒超過10件,但圖利金額新台幣數百萬元。

涉及這個案件被檢察官具體交保的還有前任鄉長李新煌以50萬元交保,李新煌4日才被屏東縣政府派代長治鄉長,長治鄉長許玉秀也因涉弊案被收押;另外,還有蔡志和的兒子以30萬元交保,1名包商以50萬元交保。

屏東縣這一屆鄉鎮市長因涉賄選案被判當選無效、或涉弊案被停職或官司在案的包括蔡志和一共9人,其中有7人因案下台或暫時下台;如果把代理長治鄉長的李新煌也算進去就是10人,屏東縣有33個鄉鎮市,涉案鄉長已近達1/3。

目前因涉弊案停職由代理鄉長上陣的鄉鎮市有屏東市、琉球鄉、鹽埔鄉、長治鄉和麟洛鄉(即將);里港鄉和三地門鄉因原鄉長涉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已完成補選;牡丹鄉長陳英銘也因涉弊案遭求刑,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中;獅子鄉長孔朝涉弊案,7日一審判無罪。106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