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淹水戶救助 加碼至1.5萬元

屏東縣長周春米昨(二十九)日宣佈,凱米颱風的全縣住戶淹水救助再加碼,淹水五十公分以上家戶加發至一點五萬元,加上中央補助可獲三點五萬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央加發至三萬元,含專案淹水救助一點五萬,共可獲四點五萬元。

周春米指出,行政院已宣佈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補助兩萬元,屏東縣府研議後決定,搭配修訂救助標準再給予縣民專案加碼,淹水五十公分以上家戶,縣府專案加發至一點五萬元,加上行政院加發兩萬元,可獲得三點五萬元;而震災基金會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一萬元,共可獲四點五萬元。

稅務減免部份,房屋稅為地方稅,若民眾通過淹水補助,縣府財稅局會依據資料進行勾稽逕自減免;所得稅為國家稅收,則需由民眾自行舉證向國稅局申請辦理。

縣府提醒民眾,災害救助請於三十日內向災害發生地的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過去民眾所提供受災相片常發生難以辨識的情況,建議拍照時可配合捲尺測量淹水高度,就算淹水退去也可以拍攝家戶內牆壁淹水痕跡等,以利認定。

目前屏東縣農業災損已列為全品項救助;周春米也指示農業處儘速制訂SOP作業流程,要求確實從速從寬從簡辦理,讓受災戶能儘快獲得相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