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長選舉訴訟 重驗12處投開票所

蘇清泉(左)認為去年縣長選舉疑點重重,因此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並聲請重新驗票。(林和生攝)
蘇清泉(左)認為去年縣長選舉疑點重重,因此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並聲請重新驗票。(林和生攝)

去年以1萬1077票惜敗的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提起選舉無效之訴,針對39處有疑慮的投開票所聲請重新驗票,屏東地院13日裁定准予重驗其中12處,蘇的律師聞訊表示深感遺憾。屏東縣長周春米則表示,尊重法院裁決,會配合辦理,期待隨著驗票結果出爐,讓社會回歸日常平靜。

蘇清泉陣營質疑屏東縣長選舉開票發生諸多亂象,包括選票誤植、少拿選票、開票時間過長等,疑點重重。

屏院合議庭根據證人證述及當庭勘驗光碟畫面內容,裁定准予勘驗12處投開票所縣長候選人選票,包括選舉人名冊、有效票、無效票、用餘票、已領未投票及投開票報告表等。

對於蘇陣營所指部分投開票所開票時間過長、開票計票電腦操作紀錄顯示反覆登錄作業,及投開票報告表形式不符合規定等情事並聲請驗票,合議庭認為,這部分皆查無違反選務工作相關規定,均屬個人片面臆測舞弊情事,因此全縣711處投開票所,除重驗12處外,其餘均不准許驗票。

合議庭裁定3月25日上午9時起在屏院驗票,至於12處需驗票的投開票所所在地,5處在屏東市、3處在萬巒鄉,東港、里港、高樹、竹田等鄉鎮各1處,選舉人數約1萬2343人。事後統計這幾處投開票所得票情況,周春米4372票、蘇清泉3273票,周贏999票。

對此,屏縣選委會委任律師表示,原就同意部分驗票,且包含這12處投票所,對於裁定結果「勉強接受」,但強調並不會影響最後選舉結果。

蘇清泉委任律師表示,聲請驗票的投開票所皆有所依據,但法官僅同意部分驗票,覺得「差強人意」,畢竟沒考慮原告不具公權力,蒐證有其困難度,對裁定結果深表遺憾。蘇清泉強調,堅持訴諸法律就是期盼真相水落石出,最終輸了,絕對坦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