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場牛屠前灌水 農業部開罰3萬元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4日電)媒體報導雅勝屠宰場發生牛隻屠前被灌水。農業部今天表示,雅勝違反屠宰作業準則,罰新台幣3萬元;飼養者則違反動保法,桃園市府可罰1.5萬到7.5萬元。
媒體報導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區聯合電動屠宰場,發生牛隻屠宰前灌水違法情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署長徐榮彬告訴中央社記者,全台牛隻屠宰場有13處14條屠宰線,此案是8月12日屠檢獸醫師依規定,在屠宰作業前調閱屠宰場監視錄影設備時發現。
他說,屠檢獸醫師隨即主動通報,也做屠後檢查,依據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第15條判定內臟全數不合格廢棄;防檢署已對出租屠宰場的業者雅勝執法,以違反屠宰作業準則第12條第5款規定裁處3萬元;行為人則已函送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說,飼養者或管領人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5、第6條,可依同法第30條開罰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研究主任林岱瑾說,動社在2012年拍攝、揭露過有2處有此嚴重問題,之後農業部做出以上規定,要求屠檢獸醫師每天作業前必須調閱之前的錄影檢視。
其次,她說,農業部也根據動保法訂定「牛隻人道屠宰查核注意事項」,規定動檢員須對被送去屠宰,放在繫留區的牛隻進行數項檢查,當中包含檢查有無發生灌水情事或疑似有灌水工具。
她並說,但2018年動社又再拍攝業者改在中繼場灌完水,才送到屠宰場屠宰,當時新竹縣政府有依據動保法裁處。另外,動社也曾有人員調查時,目睹懷孕的母牛,因母體被強灌水的體內壓力過大,小牛被沖出體外。
林岱瑾強調,屠前對牛隻灌水是非常殘忍的酷刑;呼籲地方政府確實執行屠宰場人道屠宰檢查,各牛隻屠宰場屠檢獸醫師要確實監督監視器影像,不應再讓落後又殘忍的牛隻灌水案件再發生。(編輯:管中維)1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