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防連線快打 勝過海上游擊戰

台美岸置魚叉飛彈軍售案之所以能插隊成功,除了美方態度,海軍不想做微型飛彈突擊艇也有關係,岸置魚叉地面機動性強,比突擊艇只能在漁港間找掩護更有效果,突擊艇全部預算361億元省下來,用來多買魚叉飛彈,可彌補雄風彈量產不足問題,因此,海軍與美方才會對這筆交易,一拍即合。

事實上,海軍有4種軍艦部署雄風飛彈,每年需求已有一定數量。若微型飛彈突擊艇日後成軍,每艘要配置2枚,60艘船就要120枚雄風,漁港還要準備一批戰備用彈,但雄風1年量產最多20枚,遠不足海軍所需,因此,海軍當初規畫全案時,飛彈來源似未周全,美方應是看到這個問題所在。

軍方規畫以殲敵70%為目標採購魚叉,最初預算500億,但上報蔡英文總統後,蔡問為何只有70%?她要求須再提高,於是軍方又加購數量至10餘套系統,總價達到新台幣800多億元,而取消360多億的微型飛彈突擊艇建案,剛好補上,應該是海軍撥的算盤。

海軍40年前就開始用小型飛彈快艇,但因船型小,官兵只能站著,連用餐都沒空間,且又跑不遠,執勤很辛苦。汰除後,自此便未再造50噸以下小艇。

飛彈突擊艇沒有戰鬥系統,只當飛彈載台來用,問題是這種小艇沒有雷達,不知敵人在何方,必須靠岸上觀通系統指揮,如果岸上雷達被摧毀,突擊艇就成了瞎子,到時可能仍是躲在小漁港內,不敢出來。

再者,突擊艇要配置飛彈,這些備彈是事先放在漁港內,或集中擺在左營軍港?若事先部署預置於漁港內,誰負責看管保養,該放在那裡都是問題。相較之下,車載魚叉飛彈反倒省事。取消微型飛彈突擊艇案考量,是作戰效益不大,未必是海軍內部路線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