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拒為美國會大廈暴動案作證 反告特別委員會傳票侵權

前美國總統川普今天控告聯邦眾議院特別委員會,指控委員會為調查2021年國會攻擊事件所發的傳票侵權,強調他擁有「絕對豁免權」,下週不會出席作證。

前美國總統川普控告聯邦眾議院特別委員會,指控委員會為調查2021年國會攻擊事件所發的傳票侵權,強調他擁有「絕對豁免權」,下週不會出席作證。圖為檔案照片。(路透)
前美國總統川普控告聯邦眾議院特別委員會,指控委員會為調查2021年國會攻擊事件所發的傳票侵權,強調他擁有「絕對豁免權」,下週不會出席作證。圖為檔案照片。(路透)

法新社報導,川普(Donald Trump)的律師形容特別委員會發出的傳票「無效、非法且不可強制執行」,並主張川普卸任近22個月後仍享有行政特權(executive privilege),國會不能強迫他出席。

美國眾議院去年責成「1月6日襲擊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調查時任總統川普的支持者攻擊國會大廈、企圖推翻川普2020年大選敗選結果一事。特別委員會已下令川普於11月14日開始或前後親自出席庭外取證(deposition testimony),並提供與此案有關的大量文件、通聯記錄等。

庭外取證通常指以閉門錄影方式對證人進行詢問,證詞可以公開,並將成為特別委員會最終報告的一部分。

這對特別委員會及76歲的川普來說都是一大賭注,而且時間緊迫。外界預估,川普15日將宣布2024年再次參選總統。

如果共和黨掌控眾議院,他們可能解散特別委員會,目前特別委員會已蒐集證據,並稱這證明川普為了否認拜登勝選結果而煽動襲擊事件,但美國期中選舉結果至今未明。

川普在佛羅里達州西棕櫚灘聯邦法院提出告訴,訴狀中指出,現任及前任美國總統收到國會傳票後,乃出於自願同意出席作證或遞交文件,但「從未有人被強迫這樣做」。

訴狀中主張,這是因為國會是一個與行政及司法平等的政府部門(co-equal branch of government),「無權」強制採取這類行動,因此「總統川普沒必要遵行」。

川普在訴狀中主張,特別委員會發出的傳票已超出合理必要的範圍,侵犯行政特權及他的個人權利,特別委員會沒有這樣的權限。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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