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涉隱藏機密 恐禁任公職 檢察官須舉證他明知故犯

聯邦調查局8日在法院批准下,搜查川普海湖莊園住所;知情人士指出,可能與不當處理機密文件有關。依據「總統文件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川普必須保存其任內的公務和電話紀錄,任何處理不當,都可能違反該法。法律專家表示,若他因故意藏匿或破壞機密文件、機密材料而被控並被判有罪,可能被禁止再次競選總統;但也有其他專家不同意此說。

總統歷史學家約翰遜(Robert Johnson)指出,每位總統都違反總統文件法,方式不一,例如使用個人手機發送簡訊或電郵,但川普可能是44年來犯行最嚴重的,「自尼克森以來,還沒有(像川普這樣)假裝法律不存在的總統。」

華盛頓郵報報導,川普任意撕毀數以百計文件;他的助理使用焚燒袋燒毀文件。紐約時報報導,川普把文件丟入馬桶沖掉。去年1月6日國會大廈暴亂那天,川普的電話紀錄有逾七個小時空白。川普離開白宮之際,至少帶了15箱官方檔案去佛州,包括明確標示為機密的文件;在此之前,白宮律師都明確告訴川普,法律要求他保存文件。

前聯邦檢察官芭芭拉‧麥奎德 (Barbara McQuade) 表示,為確定川普應否被起訴,檢察官需評估他把文件帶出白宮的知情程度和意圖。「我很好奇這些文件內容及他為何想要這些文件,」麥奎德說,如果它們被歸為絕對機密,可以合理預期披露它們會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極嚴重損害;「這類文件會讓我們大多數人不寒而慄,更不用說非法保留了。」

法律專家說,目前尚不清楚檢察官需要什麼證明,來認定川普或其他任何人違反總統文件法,或其他有關安全處理機密和公共訊息法律;畢竟,總統文件法從未有過施行細則,過去一直是靠白宮來自我監督。

至於故意隱藏或銷毀官方文件,屬聯邦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並取消出任公職資格;違者「將喪失其職,並被取消在美擔任任何職務資格」。違反該法規需有故意獲取或隱藏或銷毀文件的意圖。檢察官須證明川普或周遭人等知道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且明知故犯。

有些法律專家認為,若川普因隱藏機密材料被判有罪,他可能會被禁止再選總統。但部分專家認為可能會面臨憲法挑戰。

華府訴訟律師雅各布維茨(Jeffrey Jacobovitz)表示,「儘管可能發生憲法挑戰,但法規似乎很明確。」民主黨律師埃利亞斯 (Marc Elias) 推文指出,「將這項法律適用於總統,可能面臨憲法挑戰。」主要是因為憲法規定總統須符合資格,卻沒言明總統若被定罪,包括涉及公共文件罪行,就禁止其擔任公職。麥奎德說:「法規不能取代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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