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警可抓偷渡客 參眾議會都過

州議會26日(周四)通過「邊界安全法案」,授權地方警政單位攔截、盤查、逮捕、遣送偷渡客的權力,這是直接挑戰聯邦的移民法規,但德州的白人居民非常支持這項法案,希望這項新法可以讓想偷渡的人另尋他州行之。

同日,州議會又通過增撥15億元經費,在德州與墨西哥的邊界建築新的圍牆。

這項法案到眾議會討論表決之前,已經通過參議會。25日(周三)眾議會討論該案時,火藥味極為濃厚,贊成與反對之間幾度互相咆哮,後來一位共和黨籍的議員提出動議,要求限制討論時間,這個策略的用意是在「強行通過」該案。經過漏夜爭辯後,共和黨多數在26日通過該案。

草擬該案的眾議員大衛斯畢勒(David Spiller)代表福和市西區,他在本案過關後向媒體指出,這是人道(humane)、合理(logical)、有效率(efficient)的邊界安全措施,把非法偷渡入境的人遣送回他來的地方,這絕對沒有不人道之處。

墨西哥裔美國人阿曼多瓦耶(Armando Walle)眾議員則憤怒的表示,這明顯的是針對西語裔的歧視立法,譬如他和他的家人一看就是墨西哥裔,雖然他們都是美國公民,但這項法規讓警察可以因為他們的長相攔截盤查,如果他們外出的時候身上沒帶證件,警察還可以把他們逮捕入獄,如果他們向攔檢的警察抗爭,還有可能給警察「拒捕」的藉口施以武力,因此對他們的身家安全直接起了嚴重的威脅。

過去兩年艾伯特州長與共和黨議員已經做了許多企圖阻擋偷渡大潮的措施,這項法規更升了一大級,直接與聯邦的法規抗衡,預期該法會被提出許多抗告,但德州的白人非常支持共和黨的強硬措施,他們認為拜登政府放任偷渡的作為,如果不加阻止將會把美國毀滅。

但這種法案已有先例,十多年前亞利桑納州制定了自己的移民法規,遭提訴以後該案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最後該院在2012年以5對3的票數判決聯邦有最終的移民權柄。不過如今的聯邦最高法院,保守派以6比3一面倒,如果德州的法規被訴訟到該院,結果如何尚在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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