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護9號結束年度公海護漁任務 返抵國門

海巡署艦隊「巡護9號」結束年度第二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登船慰勞。(海委會提供)
海巡署艦隊「巡護9號」結束年度第二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登船慰勞。(海委會提供)


海巡署艦隊「巡護9號」結束年度第二航次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於今天(14日)上午返抵國門。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率領海巡署長張忠龍及艦隊分署署長廖德成等於碼頭迎接,並登船頒發加菜金慰勉同仁辛勞。管碧玲對於巡護任務期間的工作表現,給予高度肯定與讚許,並再度要求海巡安全的防範與準備。

「巡護9號」於6月21日自高雄港啟航後,在長達55日的公海漁業巡護任務中,偕同漁業署漁業檢查員,登檢及慰問我國遠洋作業漁船16艘,總航程17,000公里以上(逾9,000浬),圓滿完成「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NPFC)公海水域」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公約(WCPFC)袋狀公海」巡護任務,再次展現政府守護漁民的決心。

張忠龍表示,「巡護9號」於啟航首日晚間,即接獲我國籍「連OO」號漁船通報,該船於鵝鑾鼻東北方570浬海域處作業,船上2名印尼籍船員滋事鬥毆,為避免衝突升溫,衍生喋血事件,船長請求海巡協助;「巡護9號」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經控制雙方並完成筆錄後,將2名印尼籍船員及相關卷證交接給前來銜接的苗栗艦,送返高雄處理後續事宜。

管碧玲指出,這次任務間遭遇到海上漁船船員持械糾紛,雖平和解決,但難保未來所遇案件也如此順利,萬一遇到激烈衝突,同仁的安全措施與相關準備是否充足;她要求艦隊幹部及所有同仁,都應戒慎恐懼加強訓練,以強化對各種突發事件之應變能力。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直屬船隊巡護船執行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實踐政府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並於巡護航程期間,慰問與關心我國遠洋作業漁船,使漁民身在國門千里之外仍能感受到來自家鄉的關懷與國家的貼心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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