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務實面對CPTPP與RCEP的競合

工商時報【主筆室】 繼11個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成員國在越南峴港APEC領袖會議期間宣佈達成共識,將美國退出後的新架構更名為「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TPP , CPTPP)之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成員國領導人在菲律賓馬尼拉發表聯合聲明,指示部長們和談判團隊在2018年結束RCEP談判。 這樣的發展顯示,即使美國川普總統退出TPP,但亞太區域經濟整合仍持續加速進行中,其中雖然美國退出後,TPP的經濟規模大幅縮小,但是作為亞太地區的第一個巨型貿易協定,其與RCEP發展的競合關係與對台灣的影響,尤其值得台灣重視。 整體而言, CPTPP的基本協議保留了TPP原先所達成的農工產品的關稅廢除和市場開放框架,但在原版TPP約500條規則中,凍結了20個項目,醫藥的開發資料保護期限(原則上為8年)和著作權的存續期限(作者死後70年)等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案占了一半,而勞動條款與投資者和政府爭端解決(ISDS)條款等4個專案將在協定簽署之前繼續談判。如果未達成共識,協定簽署時間可能推後。其中,加拿大要求設置「文化例外」原則,以限制來自外國的投資,從而保護本國文化產業,將是未來談判的一大變數。 根據日本的規劃,CPTPP將於2018年上半年舉行11國簽署儀式,之後進入國內審批階段。只要過半數成員國(6個國家)批准,就可在此後60天內生效。 雖然在經濟規模上,CPTPP相對於TPP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上縮小至三分之一,人口和貿易總額大約縮小一半。但是依然占全球GDP的13%、人口的7%和貿易總額的15%,仍屬於一巨型貿易協定。特別是該協定維持了95%以上的TPP規則與市場開放框架,並在「全面進展」的定位下,議題範圍超越WTO,且未來談判將與時俱進,仍然可稱為是高品質及高標準之協定,未來可能成為其他多邊FTA的範本。 在CPTPP的談判過程中,日本發揮了主導作用,對安倍政府而言,由於加入TPP被視為是日本國家「百年大計」,更是「再次啟動安倍經濟學的起爆劑」,在川普退出TPP之後,若任由「TPP完全死亡」,一方面將使其力爭構築多邊高品質貿易框架的貿易戰略為之瓦解,二方面日本若不「帶頭推動TPP」,則年初秘魯和智利的政府曾經表示「如果美國不參加,可以讓中國加入使協議生效」的說法,更讓其有喪失區域經濟主導權的疑慮。 未來,若CPTPP順利簽署並生效,加上日本與歐盟於今年7月已經就簽署經濟合作協定(EPA)達成框架協議,預計於年底達成最終協定,除顯示日本將增強其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經貿影響力之外,也將凸顯安倍首相運用區域經濟合作作為成長戰略核心的政績。 對亞太區域經濟整合而言,原本TPP與RCEP被定位為達成亞太自由貿易協定(FTAAP)的兩大途徑(pathway),而在川普退出TPP之後,加速RCEP談判,便成為大陸主導APEC FTAAP發展的主要目標。然而,由於RCEP的特點是不同經濟規模與發展層次的國家同時參加談判,各國利益分岐,雖然RCEP談判自啟動以來已進行20輪談判並舉行8次部長級會議,但在貿易自由化談判中,重視保護本國市場的印度和中國、與追求高水準貿易自由化的日本和澳洲等國之間仍然存在分歧,使得大陸原本希望在2017年底儘快結束RCEP談判的期待落空。 如今,RCEP領導人聯合聲明指出,在可行的情況下,參照現有「東協+1」自由貿易協定,要考慮成員國的不同發展水準,包含設立特殊和差別待遇條款在內的適當形式的靈活性,並給予最不發達的東協國家額外的靈活性等共識,將更有助於加快RCEP談判進度。特別是若CPTPP於2018年上半順利簽署,預期將增加RCEP成員力求妥協以達成協議的可能。 對台灣而言,CPTPP的成立,確實提供台灣參與的機會,但隨著談判的推進,一個囊括全球二分之一人口、三分之一GDP和四分之一貿易額的RCEP若成立,則將對台灣造成更大的壓力。 對此,台灣除了推動新南向政策,力求成為RCEP的「局內人」,以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外,更需要務實面對參與CPTPP第二輪談判所需要面對的障礙。除了必須在削減貨品關稅、服務貿易開放、檢驗檢疫(SPS)、政府控制事業、資訊跨境移動和法規調整方面,提出具體的行動方案與時間表之外,如何解決禁止日本福島等五縣所有食品進口的管制問題,將是台灣爭取參與CPTPP無法迴避的問題,必須儘早思考突破的策略,才能爭取日本對台灣參與談判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