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菜疑使用工業漂白粉 業者遭搜索約談

調接獲檢舉指出一家農產企業社涉嫌以工業用漂白粉,漂白豆芽菜,銷往巿場,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台北巿調查處搜索企業社,約談孫姓負責人等10人,全案朝違反食安法罪嫌偵辦。

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日前接獲檢舉指出,北部一家農產企業社105年底,使用工業用漂白粉來漂白豆芽菜,這些豆芽菜均銷往巿場。

長期蒐證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建鈺今天指揮北巿處幹員前往企業社搜索並約談孫姓負責人等10人到案,待巿調處初訊問後,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偵辦。

衛生局指出,查核時發現工廠2樓有8桶工業用Hydrosulfite EN(低亞硫酸鈉),立即於現場進行泡水豆芽菜二氧化硫快篩檢測,檢驗結果呈陽性,隨即抽樣帶回該局實驗室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檢驗結果0.2g/kg。

衛生局說,業者坦承製售的豆芽菜有浸泡工業用漂白水,目的為漂白用途,負責人聲稱產品均販售給傳統果菜市場,每天販售約2000台斤。現場清點浸泡後豆芽菜,計大箱41箱(50kg/箱)、小箱23箱(30kg/箱),共計2740公斤,相關涉違規之進銷貨憑證及電腦資料皆由台北市調處扣押,後續辦理。

衛生局表示,有關生鮮豆芽菜使用工業用漂白劑一案,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

新北市衛生局呼籲,一般生鮮未漂白的豆芽菜呈黃色或棕色,而漂白過的豆芽菜,色澤光亮。在選購豆芽菜時,應避免購買外觀過白、且聞起來有異味的豆芽菜,如果仍不放心,建議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多次換水,烹煮時將鍋蓋打開,幫助殘餘物質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