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輔法》三讀守住落日條款,農地違章工廠大限再延20年

文/林慧貞(記者) 攝影/吳逸驊 設計/黃禹禛

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丟擲稻草,抗議《工輔法》修惡。
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丟擲稻草,抗議《工輔法》修惡。

攸關3.8萬家農地違章工廠去留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今(27日)下午三讀通過,低汙染違章工廠可申請就地合法,落日期限則在民間抗議下,從一開始完全不設限,違章工廠可永生永世存在農地,到後來經濟部、朝野立委終於讓步,最後通過的合法化大限為2039年6月27日。但此次修法仍大幅放寬違章工廠合法條件,不僅「工農相爭」、也造成「工工相爭」,學者憂心埋下國土破碎化的炸彈。

2010年台灣第一次納管農地違章工廠,限定必須在明年(2020)6月2日前遷到工業區或特定區域合法經營,但輔導成效不彰,至今僅46家合法,經濟部在今年3月28日提出《工輔法》修正案,全面放寬低汙染工廠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之後再輔導用地合法。

但行政院以工廠為數眾多、變更地目時間冗長,難以訂定輔導時間,沒有設合法化的大限,形同違章工廠可永續存在農地。

外界反彈、官員爆當門神,促經濟部讓步

原本5月6日經濟委員會第一次審查《工輔法》時,朝野立委對經濟部未在法規中設落日條款,並無異議,僅由環團出身的立委蔡培慧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應設落日條款,但未獲同黨及其他立委支持。

這一個月來,環團積極上街頭抗議、遊說,5月28日《工輔法》朝野協商時,立委蔡培慧再度嘗試,與黨內相對較關心農地的不分區、農業縣市 立委(註),共同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設20年落日期限,才讓《工輔法》出現轉機。

註:民進黨連署人包括:吳焜裕、陳曼麗、王榮璋、段宜康、蔡易餘、余宛如、鄭寶清、林靜儀、李俊俋、蕭美琴

民間不滿放寬違章工廠合法的情緒持續累積,加上上週《工輔法》朝野協商前一天(6月19日),負責違章工廠業務的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被爆出協助違章工廠連署,支持經濟部修法,引發外界一片譁然。

隔天蔡培慧在朝野協商時繼續堅守落日條款,內政部代表也指出,變更地目程序已簡化,只要5年就可完成,但經濟部一開始還是堅持過去說法,不願設落日條款;直到立法院長蘇嘉全直接了當表示,如果沒有設落日,業者就不會積極改善,強力要求經濟部回去研商,長期堅持不設落日條款的經濟部才終於鬆動。

經兩天研商,經濟部在修正草案第28條之5,提出25年合法化大限,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則在今天(6月27日)的朝野協商時,都提出20年落日的修正版本。

下午5點47分,民進黨團的版本以同意票66票、不同意票10票、棄權9票通過,落日期限正式訂為20年,晚上7點8分三讀通過。

環團:盡快盤點違章工廠需求,別再延長輔導年限

蔡培慧表示,修這個法很痛心,但必須正視違章工廠問題,「就像身上的膿,劃下第一把刀會流血。」20年落日條款,前10年為輔導期,這段期間內違章工廠需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符合消防、工安、環保法規等,後10年則為土地變更期。希望強化經濟部原有的責任,讓廠商導向合法。

彰化縣田園工廠創新協會理事長呂明炎則表示,雖然還是設了落日條款,「但修法沒辦法100分,立委很辛苦幫我們爭取,為台灣拼經濟,這樣的結果還可以接受。」未來希望輔導業者低利貸款、取得合法土地,讓工廠可以標準化,員工工作更安全。

落日條款一波三折,從一開始經濟部強硬姿態、朝野立委消極,到最後好不容易爭取到20年大限,長期為此法案奔走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形容:「雖然絕望,但還沒死。」法案通過後,經濟部當務之急是總體盤點,例如需要多少工業土地、廠商要就地合法或是進駐工業區?

同時,他也呼籲經濟部,仿照日本、泰國,讓違章工廠自組團體,針對產業環境提出自己的需求,經濟部只要對這些團體對口,確認大家的需求,「不要一直擔心工廠會倒,屢屢讓業者超越法規(即架空其他土地、環保、消防法規)。」更多內容請看報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