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廣場違規攤販屢勸不聽 中市府與法務部聯手強制執行
台中市民廣場是知名的遊憩景點,在市中心有大片優質綠地,假日人潮熱絡,不少違規攤商佔用搶商機。對此,台中市政府針對違規處分大戶,依程序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積欠罰鍰,並由執行署台中分署、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制局及警察局等聯合執法,有效遏止攤商違規擺攤的風氣。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民廣場不論平日或假日皆吸引大量遊客。但違規攤商占用,不僅影響民眾休憩空間,也導致草皮生長不良,甚至帶來安全隱患。儘管市府多次柔性勸導,非法攤商仍屢勸不聽,且許多罰單積欠未繳,無視公權力的行為日益猖獗。
陳大田指出,為有效改善市民廣場周邊的違規攤販問題,持續在人潮較多時段派員稽查開罰外,為更有效執行,於8月19日聯合執行署台中分署、法制局及警察局等單位,進行違規攤販的強制執行作業。由於當日違規攤販的配合度不佳,在執行過程中甚至聯繫同夥以機車接應離開,執行人員因無搜索票及拘提權限。最終,經執行署持續要求義務人通知到署說明後,違規攤販義務人於8月28日到執行署繳清所欠罰鍰,共計30萬餘元,並承諾不再前往市民廣場擺攤。
陳大田指出,經調查目前常態性在市民廣場違規擺攤的累犯共有6名,截至8月底已累積罰款約123萬元。市府將守護正義依法行政原則,持續提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務必將這些違法者嚴懲,杜絕違法行為,守護市民的休憩環境。
建設局表示,此次中央與地方政府聯手強制執行,不僅有效嚇阻違規攤販的不理性行為,更期望藉此降低違規設攤的情況,還市民一個舒適安全的遊憩環境。市府建設團隊將持續進行不定期稽查,若發現攤商違規進駐,將優先進行勸導;對於勸導無效者,將依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處以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全力守護優質綠地及公園。建設局呼籲民眾,勿購買違法攤商的物品,杜絕違規攤販,共同守護市民廣場公共環境!(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