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先 循序交接八里污水處理廠
【記者謝政儒新北報導】八里污水廠民國86年中央建設後委託臺北市政府代管迄今,臺北市政府於106年函報行政院同意改請新北市接管之時,其系統及設備已建置迄今逾26年,為保障雙北數百萬污水用戶之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避免氣候異常所產生之系統性風險發生,須全面檢討該系統安全性問題,遂由新北市政府提出可行的改善計畫,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以保障市民的安全與權益。
八里污水處理廠交接涉及雙北數百萬污水用戶之生命財產安全與權益,是很嚴肅的課題,需謹慎、務實、有條件、有步驟依程序進行方能成就。
新北市水利局長宋德仁說,因八里污水處理廠上游尚有污水抽水站、管線等「收集系統」設施,新北市政府主張移交程序為先「收集系統」交接再進行「八里污水處理廠」,水利局已於109年1月1日完成1座抽水站、4座截流站及1.3公里管線之「收集系統」接管工作,另基於確保污水處理系統能安全穩定運作,在中央尚未核定補助經費及收集系統未完成移交前,水利局仍積極營管轄內污水設施,於109年10月1日起責無旁貸盡全力負起尚未接管之「收集系統」設施之代操作責任,並全面檢討系統操作機制,研擬出「降低起抽水位」及「提前紓流」兩種有效降低系統風險作法,並於污水處理系統上游端預佈10部移動式抽水機組協助系統進行紓流,將颱風暴雨所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確保系統安全與穩定。
新北市水利局表示,有關行政院同意增加本府編制員額38人部分,本府依移交進度及實質營管範圍,滾動式檢討調整人力分配,分年進行人員增補,目前晉用21人,主要負責代操作收集系統3座污水抽水站、23座截流站、污水管線及34處水位計等設施之實質營運管理,並辦理設備汰舊換新、龍形紓流管等工程、研擬系統性缺失提報緊急應變改善計畫及八里污水廠了解及營運管理監督事項。
宋德仁表示,中央於110年1月11日移交接管協調會議時亦清楚表示早期所規劃系統恐無法因應現今短延時強降雨氣候型態,故要求內政部訂定全國一致性之補助規定,故內政部於110年2月4日補助要點中新增「因應氣候變遷,降低污水下水道系統風險,辦理相關緊急應變或備援系統等項目」明定補助範圍並函頒修正。
他進一步說明,新北市政府依中央指示提出「淡水河系污水抽水站緊急應變及備援改善計畫」向中央爭取改善經費,並依行政院秘書長110年1月14日院臺建長字第1100161147號函囑提報至北北基三市政府共同召開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委員會」,並於110年8月27日第21次營管會議審認通過,決議總經費 32.8 億元請中央優先補助,並俟優先施作6 處紓流設施達到功能後,辦理收集系統移交接管,後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事宜,以有效確保本系統之公共安全、並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水利局說,本府自交接議題之初即表達交接原則為先「收集系統」完成後再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移交。惟台北市政府未依共識卻一再行文辦理之八里廠移交會勘,因尚未到實質清點八里廠移交設備程序致本府無法進行交接,且每次均行文表達新北市政府立場。故議員所稱台北市自109年11月起已辦理151次八里廠移交會勘本府未派員參加部份,純屬有違本府交接原則與立場認知不同所致。
另營建署長亦於109年12月22日召開協調會議,結論為請新北市先行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操作情形,作為未來交接之預備動作,並非辦理實質移交之事實至為明確。本府亦依營建署長主持之會議結論於110年1月6日起每週派員至現場針對設備單元進行「了解」,以加速未來移交清點速度,至112年4月已派員至八里廠了解設備狀況及操作情形共130次,並無延宕情事。
水利局表示,申請補助計畫由專業技術顧問公司研擬,並經北、北、基三市政府、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之委員會審議通過,且盤整系統問題作整體性考量,並建議針對系統安全關鍵之6處紓流設施先行進行施作,絕無所稱浮報經費問題,為有效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祈盼中央盡速核定,以利進行系統改善及後續交接期程。
宋德仁強調,面對八里污水處理廠交接,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課題,沒有安全一切都是空談,完善系統的健全度及穩定性是本府所堅持,並以審慎、務實、有條件、有步驟依程序進行交接工作,同時持續監督及協助臺北市政府依權責做好八里廠營運管理工作。(2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