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稅處:多元管道繳房屋稅 多加利用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一一三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開徵期間自昨(一)至三十一日止,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市稅處說明,為提升繳稅便利性,該處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一、臨櫃繳納:請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在三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請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繳納金額不受三萬元限制。

三、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納:請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進行繳納。

四、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納:使用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四一二一三六六,電話號碼五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加撥○二(或○四);國外地區請加撥國碼+八八六二(或四),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一六六#】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進行轉帳繳納。

五、信用卡繳納:可透過電話語音(電話號碼同上)或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同上)繳納。授權繳稅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六、電子支付帳戶繳納:使用於電子支付機構註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透過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交易成功後不得取消或更正)。

七、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辦理線上繳稅。

八、該處所屬分處另提供臨櫃實體信用卡、4Pay(台灣行動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亦可下載該處已開辦電子支付繳稅業者APP註冊成功,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確認繳稅資訊後完成繳稅。